作者:麦耀光牧师
提多书1:5—9 (一)
5 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6 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7 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
8 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
9 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保罗书信一向的写作格式,是在开始时就为收信人感恩和代祷,但这里保罗在第4节问候提多之后,就马上指示提多要处理该做的及「没有办完的事」。这「没有办完的事」指两件事:设立长老 (1:5—9);和面对抵挡者(1:10—16)。
从第5节我们明白保罗将提多留在克里特的原因,也就是保罗写这信的目的。有些克里特人可能曾经在五旬节来到耶路撒冷(徒2:11),保罗也可能曾经到过克里特,并建立教会,但基于一些因素使他还未选立长老就离开了。现在提多被指派留在克里特,他要完成双重任务:就是要继续教会在建立初期已经开始的工作,并且要纠正某些在教会已经出现的问题。
保罗任命提多在教会设立长老,选立长老是保罗宣教的重要策略。在使徒行传曾有这样的记载:「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14:23)。从这节经文可见选立教会领袖的重要性。那么,教会应如何拣选领袖呢?我们很快就想到领袖该有的恩赐、能力、才华等等。可是,经文指出保罗却看重领袖生命的素质。有关如何选立长老,这段经文与提前3:2—5甚为相似。圣经列出当长老的十五项资格,先从家里说起,接着是五类要远避的恶行,及六种要追求的美德。
学者们对第5节的「长老」和第7节的「监督」视为同一种身分。从使徒行传20:17、28我们看到「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圣灵立你们作全羣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羣谨慎,牧养神的教会」。换言之,长老和监督是互用的职分。
信中指出作长老和监督的条件之一,是要「无可指责」(共两次,6、7节)。这是一般性的美德,就是别人找不到控告他们的把柄或错误。他们要在内里(家中)和公开场合(教会及社会) 都要有好名声。在这里,保罗指出长老的家庭生活要有美好的见证,在婚姻中有忠诚;并要建立基督化的家庭,在家中活出信仰的真谛,以至儿女从小就学效父母真诚的信。
思想:为教会的领导人代祷(教牧、长执),好使他们活出长老/监督的生命素质。另外,不论我今天在教会有何位分,求神在我的生命中加能赐力,让我有一个表里一致的生命,迈向「无可指责」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