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作者:黄天逸牧師
希伯来书8:10—13
8:10 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8:11 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8:12 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8:13 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
承接有关「头一个约」(8:7,新汉语译本)的问题,希伯来书的作者进而谈论到有关这「新约」。这「新约」有三方面的特点:
- 上帝将律法放在祂子民的「心上」(10节),,这并不仅仅要求他们记得上帝的吩咐(参:申6:6—9),更重要的,乃是要他们从心底里发出那份对上帝旨意「恒心守约」的要求。也就是说,上帝的旨意再不只是一个「刻在版上」(出32:16)的一个外在法典,却是「写在他们的心坎上」(10节,新汉语译本)的一个生命力量,而这应许暗示了以色列人必须要容让上帝的灵在他们生命里面运行。
- 8:11所谈及「不用各人教导...」The Message的翻译有意思,他将第11节中译作:"They'll all get to know me firsthand..."(译作「他们都必第一手地认识我。」)也就是说,这「新约」所强调的,乃是上帝子民中每一份子都可以对上帝有直接和个人的认识,他们再不用任何「中间人」(如:先知、祭司等)将「上帝的知识」教导他们。
- 最后的一个特点正好是这「新约」的重要基础—上帝赦罪的恩典、与人的行为是相对的。这是甚么意思?「罪」—既破坏了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即使在新约下,上帝的子民仍难免有失败的可能;但上帝的恩典却为此作了完全的预备,使新约不会因人的罪而失效。由此看来,上帝赦罪的保证是确切的、是完全的,更是全无限制的,而这方面正好成为了「新约」重要的条款。
毋怪乎这「新约」乃是「更美之约」,因它取代了当初那「不完全的」、成为了「完全」而可依靠的,正是对一切信靠的人确切而信实的保证。
思想:
值得思想的是:我们如何认识这位救主?直到今天,我们会否仍然站在挣扎、以至于失败的可能?毋忘记在这新约里、上帝救赎恩典的完全,叫我们即使失败,只要真心诚实地向上帝求赦免(约壹1:9),上帝必宽恕我们。想想我们生命里,有否仍然未处理的「罪」,以至窒碍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盼望我们都能够「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