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2
作者:赖建国博士
创世记22:16—18
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必多多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后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后裔必得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有些学者称「亚伯拉罕之约」和「大卫之约」是「应许之约」,强调神单方面的应许与保证。而西奈之约是「行为之约」,强调人的忠诚与顺服。但是仔细研读圣经本身,却发现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从他蒙召前往应许之地开始,到他遵命献上以撒,达到巅峰,前后至少四十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新的进展,且都有条件及新的应许。神的拣选与人的顺服乃是相互呼应,相辅相成。摘要如下:
一.立约的先声:信心呼召与应许(创12:1—3)
条件:离开本地、本族、父家
应许:大国、大名、大福
二.立约的实行:信心称义与献祭(创世记15章)
条件:素来相信神的话(创世记13,14章)。因信称义,遵命献祭。
应许:得后裔如天上的星,寄居外邦400年再回来
三.立约的更新:信心软弱与坚固(创世记16,17章)
条件:作完全人,行割礼
应许:改名(代表改变个性,与神的恩相称),君王的应许(弥赛亚预言)
四.立约的完成:信心巅峰与赏赐(创世记22章)以显出信心的宝贵,忠心良善
条件:献上独子、所爱的、以撒
应许:地土、后裔、君王
思想:1.神与人立约不是一次过就完成,而是按照人的信心成长的程度,多次印证才得坚立。耶和华以呼召与拣选,赐福与守护,应许与更新立约的方式,多次造就亚伯拉罕,至终使他成为信心之父。
2.耶和华不只与亚伯拉罕立约,后来更主动与他的子孙以撒和雅各更新此约,重复约中的应许,保证与他们同在(创26:3—4,28:13—14,35:11—12)。以撒与雅各也以亚伯拉罕之约来祝福他们的儿子(创28:3—4,49章)。亚伯拉罕之约更成为后来西奈之约的基础(出2:24;诗105P:7—11、42),甚至当西奈之约遭逢重大危机时,神仆仍诉诸亚伯拉罕之约来向神求恩(出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