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1 -15章)
作者:何启明牧师
徒9:1 -9、15 -16(参徒9:1 -22)
9:1 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煞的话,去见大祭司,
9:2 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9:3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
9:4 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
9:5 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9:6 起来!进城去,你所当做的事,必有人告诉你。”
9:7 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9:8 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士革;
9:9 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9: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
9:16 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钥节:徒9:15
扫罗在大马色路上归主的事迹,刚好放在埃提阿伯太监(8:26 -40)和哥尼流归主(10:1 -48)事件的中间,这两位人物都属于外邦人,他们的悔改归信成为外邦人个别归主的先例。路加刻意把扫罗的悔改归主及蒙召作外邦使徒的记录,安插在这两件事件中间,目的是要让读者清楚了解往后的福音,是要扫罗和他的宣教队伍全面向外邦人宣教,兑现耶稣给使徒的吩咐“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1:8)
扫罗悔改归主及蒙召事件,是福音传到外邦运动的转捩点,其重要性可从所占的篇幅而知。当路加要强调重要的事迹或人物时,他会用重复的手法表达,学者称之为“功能性的重复”(Functional Redundancy)。扫罗归主的三次记录包括:第一次是路加叙述整件事件(9:1 -19);第二次是扫罗在犹太人会众面前的自白(22:3 -16),而第三次是扫罗在亚基帕王面前的申辩(26:12 -18)。
当众人用石头打死司提反时,作见证的人把衣裳放在一个少年人名叫扫罗的脚前(7:58)。扫罗在旁目睹司提反殉道,听他恳求神宽恕杀害他的群众,扫罗必然诧异又不明白为何一个木匠的儿子,竟能号召一群像司提反的人来跟从他,并有无比的勇气,什至愿意牺牲生命,来传讲被钉死的耶稣是复活的主。因此,他在大马色路上与主相遇之时,神早已把福音的种子撒在他的心田上!
扫罗归主的经历,有三方面值得注意的:第一,从黑暗进入光明。每次提到时都表明是愈来愈光明的,如“忽然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9:3)、“正走的时候,约在晌午,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我”(22:6),及“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等(26:13)。这里描述神的介入,他的荣耀比太阳更强。第二,神亲自寻找和呼召扫罗,这是神的主权,也是神的恩典。亚拿尼亚被神使用来帮助扫罗,但他的角色明显在三次的记载里逐步减退(9:10 -17,22:12 -16),直至第三次就更没有提到他了(26:12 -18)。第三,扫罗蒙召是作外邦的使徒,也就是神对亚拿尼亚说的,“他(即扫罗)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9:15 -16)。”
扫罗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召命,是愈来愈突显而且具体的(9:15 -16,22:14 -15,26:16 -18),就是要引领外邦人从黑暗进入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及使人罪得蒙赦免。
思想:
我们虽然没有保罗戏剧性的悔改和特定的呼召经历,但每个基督徒都有神托付给他的使命。你认识神给你的使命吗?你会不会像扫罗一样,忠心的去完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