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仕楷老师
经文:那鸿书1:1–8

1 尼尼微的默示,伊勒歌斯人那鸿见异象的 2 耶和是忌邪、报应的上帝。耶和报应,大有怒;耶和向他的报应,向他的仇敌怀怒。 3 耶和怒,大有能力,但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的道路在旋和暴之中,下的土。 4 他斥海,使海枯干,使一切江河干涸。巴珊和迦密衰,黎巴嫩的花草也衰了。 5 大山因他震,小山也都融化;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的也都如此。 6 发愤恨,能立得住呢?他烈怒,得起呢?他的怒如火倾泄而出,盘石因他崩裂。 7 耶和善,在患的日子人的保障,认识那些投靠他的人; 8 但他必以溢的洪水淹其地方,又逐仇敌进入黑暗。

 

在未来六日,我们会思想那鸿书的信息。那鸿书虽然没有清楚表达写作的年代,但因为书中有两个历史的标示,以至我们可以大概决定这书的写作年代。在一方面,1:1指出这书是论尼尼微的默示,书中也预告尼尼微的灭亡,因此它必须是写在主前612年,尼尼微倾覆的日子之前。另一方面,在3:8–10之中引述挪亚们的灭亡作为例子,因此这书一定是写在主前663年,挪亚们灭亡之后。因此,那鸿是主前第七世纪下半,预告尼尼微所属的亚述王国的灭亡。

 

在十二先知书之中,那鸿书与约拿书有紧密的关系,两卷书都是关系尼尼微的前途。在约拿书之中,尼尼微因悔改而经历上帝怜爱的恩典,但是在那鸿书之中,尼尼微却要面对耶和华的审判。以至在古希腊文译本之中,将约拿书与那鸿书放在中间的第六、七位置,不但将这两卷书连在一起,甚至是以他们成为十二先知书的中心。

 

在这书开头的几节之中,作者使用诗歌的形式,描述耶和华大能的审判。这诗歌是本书的神学引言,指出耶和华的大能乃超过任何自然或政治力量,祂必会向仇敌施报,使信靠祂的人得安慰。在第2节之中,先知重复了三次报应一词,这字常常用在立约关系的语言之中,表示耶和华与祂的子民站在同一阵线,祂子民的敌人就是祂的敌人,因此祂要向子民的仇敌施报。而在第3节,先知引述了出埃及记34:6–7的下半句,更有力地指出耶和华虽然是不轻易发怒,但祂却必定会大有能力地刑罚罪恶。

 

在第3节下至第5节,先知以类似迦南神话之中的骑云者巴力出现的语言,描述耶和华大能的显现。先知以这样的方式表达,是要特意强调地指出耶和华的大能,不单胜过自然力量,而且是超过了一切人所想象的力量,以至带出第6节之中的结论:在耶和华的怒气面前,无人可以站立得住,没有人可以担当得起。

 

第7节是段信息之中的核心,是对读者主要的提醒。先知虽然预言的主题是外邦的势力,但基本的关注仍是上帝的子民。当我们面对四围的压逼时,要知道上帝是我们的保障,也会以祂的大能审判那些逼迫我们的人,使我们因此可以得着安慰。那鸿的名字也正是表达安慰的意思, 可能反映了卷以判尼尼微的作用。

 

思想:

在各的患之中,是否信我上帝的善,是否以的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