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仕楷老师
经文:西番雅书2:4–15

4 必遭遗弃亚实必然荒亚实突人必在正午被出,以革也要根拔除。 5 哉,住沿海之地的基利提人!迦南、非利士人之地啊,耶和:我必毁灭你,以致人居住。 6 沿海之地要变为,牧人的和羊群的圈。 7 地必为犹大家的民所得;他要在那放牧,晚上躺亚实的房屋中;因耶和–他的上帝必眷,使被的人回。 8 听见摩押毁谤亚扪人辱;他我的百姓,自自大,侵犯他的疆土。” 9 万军之耶和–以色列的上帝:因此,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摩押必如所多亚扪人必像蛾摩拉,都变为刺草、坑、永之地。我百姓中剩的必掠他,我中的存者必得他的地。 10 到他是因他傲,他自大,辱骂万军之耶和的百姓。 11 耶和必向他们显为可畏,因他使地上的神衰微;列的海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他。 12 人,也是被我的刀所的。 13 耶和要伸手攻北方,毁灭亚述,使尼尼微荒,干旱如同野。 14 群畜,就是各的走在其中,鹈鹕和豪要宿在柱;窗叫的音,门槛毁坏,他要毁坏香柏木板。 15 来欢乐、安然居住的城,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的”,在竟然荒,成!凡经过的人都必着手嗤笑它。

 

在这一段之中,先知指出,在周围的列国,也要因他们的罪受罚。这发展,呼应着西番雅书已经在1:2–3之中提出的信息,指出耶和华要审判全地。这重点也会在3:6–8再次重复,所以犹大的受罚,必须以上帝对全地的审判作背景。但是在这里所列举的列国,可能是反映主前第七世纪末的近东各国,他们都将会在巴比伦兴起之后,被巴比伦一一打败。

 

首先被列举在审判之列的,是在沿海之地的各个城邦及民族。2:4以押韵的方式,从南到北宣告对四个沿海城市的审判,每一个城所要遭遇的,都是一个在发音上与这城的名字相近的事。因此重点可能不是在于这四个城市所要遭遇的事,而是表明他们将要经历他们所应当得到的审判。这些沿海的城,本来都是人口众多,商业活动丰富,在当时可以说是很有势力的地方,但在审判之后却会成为无人居住之地。在2:7,先知特别提到犹大的余民,以及耶和华使他们被掳归回的事,使他们在这全面性的刑罚之中仍然有盼望。

 

在2:8–11,先知从西面的沿海各城转到在东方的摩押与亚们,按创世记的叙述,摩押人和亚们人都是罗得(亚伯拉罕的侄子)的后代,但他们却在历史之中不断与以色列为敌。在经文之中,重复地指出他们的自夸自大,辱骂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显出他们的骄傲。耶和华对他们的审判,是要使他们的地像所多玛、蛾摩拉一样,被完全毁灭,变为只有“刺草、盐坑、永远荒废之地”。在2:9之中,又提到“我百姓中剩余的”,及“我国中的幸存者”,再次向读者显示出在审判之中的盼望。

 

在2:12–15,先知从犹大的东西邻国,转到比较远的南北方向。对南方的古实,只有一句简单的宣告,但是对于在北方的亚述,却是比较详细的描述。当中特别在15节之中引述他们心中的态度:“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清楚地反映他们的自高。亚述在主前第八世纪末至第七世纪末,可以说是近东的第一大国,各国各族都在他势力之下,犹大也要到约西亚的年代,才脱离亚述的辖制。他们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首都尼尼微拥有很有利的防御,但在耶和华的审判之中,他们也还是逃不过灭亡的命运。

 

思想:

段之中,我看到很多自以为强盛,有在商上、政治上、事上极强力的家,在耶和判之中被除去,成被嗤笑的象。耶基督曾:“因凡自高的必降卑.自卑的必升高。”(1411)都可以学会在生活之中有卑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