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经文:约翰福音1:12下

 

12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首次提到上帝的儿女(τέκνα θεοῦ)这个词汇。事实上,「上帝的儿女」是一个何等奇妙的身份。

 

这句话接着上一句「凡接受他的」——凡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被赋予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所谓「权柄」(ἐξουσίαν),乃是从上帝而来的权利。这权利不是出于人自己,而是完完全全出于上帝自己。基督徒不是自然而然的「上帝儿女」。基督徒是因着这被赋予的权柄,成为上帝的儿女。根据保罗的说法,这「上帝儿女」的身份乃是在基督里被领养的关系(罗8:15-16)。这是一种「儿子的名份」。

 

回到约翰福音的经文,整句话的意思是:凡接受耶稣基督的,他/她就被赐下这份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就是说,他/她是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因此,基督徒是上帝的儿女——这是一种信心的关系。基督徒不是「亲生的」。这个上帝儿女的身份,乃是一份信心的关系。因此,上帝儿女的身份不是一个稳定静态的关系——不是必然的、永远拥有的、被拿捏的。这儿女的身份需要基于信心。

 

我们被赋予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本来不是,一点也不是,也不配。「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我们是被动的。我们接受这恩典。我们相信这份恩典。因此,信心,正是我们作为基督徒、作为上帝儿女的必然要素。没错,信心是不实在的。我们的基督徒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基督徒」、「上帝的女儿」的名份,本来就是不实在的。它因信心而生,因信心而存,因着信心继续走下去。

 

思想:

你发现近日自己的人生很不稳定吗?仿佛好像拥有上帝,却不能捉紧吗?这正是信心的人生。不是你作为基督徒以后才学习信心,而是从一开始,你的基督徒生命就因着信心而生。信心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