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经文:约翰福音1:12
12凡接纳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正如昨天所说,世上没有属他的接受他。万有的主,却在属他的(地方)中找不到接受他的人。
不过,约翰福音却在这节经文给我们一点安慰——原来幷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这世上,有一些人,他们愿意「接待」他。何谓「接待」(ἔλαβον)他呢?原文可以解作「接收」、「接受」。不过,最直接清楚的解释,其实来自经文,就是「相信」他的人。
其实经文的次序是「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就是信他名的人」。和合本将后面一句「就是信他名的人」放在较前的地方,与「凡接待他的」幷列。这做法有它的好处,就是能够令我们清楚一个事实: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相信,就是接受——这是信心最基本的定义。
正如昨天说,耶稣基督来,就已经改变一切。上帝要光照这个世界,这改变是必然的,与世人的反应无关。尽管黑暗不接受光,尽管世界不认识他,尽管自己的人不接受他——上帝的真光已经照耀!恰恰在这不变真光的照耀下,世上有人愿意相信!愿意接受这真光是真光!我要说,这「相信」是不自然的,违反这世界自己的理性与规则——黑暗不接受光。
然而,真光自己照亮一些人。他们首先被真光照耀,从而接受了、相信了。因此,相信,就是单单的接受。这行动其实是被动的。相信的人,其实只是被光照了,他们真真正正在真光之下,被改变了。他们发现「他来了」。因此,他们只是纯粹的「接受」。这种纯粹性,就是信心的起始。
思想:
你也是相信耶稣基督的吧?信心,就是纯粹的成为上帝工作的对象。他来了,你就成为他来的地方;他要行神迹奇事,你就成为这神迹奇事发生的生命舞台;他要改变更新,你就成为他改变更新的对象。这不就是基督徒的「信心人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