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经文:约翰福音1:5下

 

5⋯⋯黑暗却没有胜过光。

 

黑暗却不接受光。《和合本》  

 

原文里面其实没有「却」这个字。

 

光照在黑暗里。

黑暗不接受光。

 

它们是平行并列的两句。两个事实。两个真相。两种必然性。虽然两句的意思是相反的,但却同时并存在约翰福音的引言之中。光照在黑暗里——这是光的本质、光的使命、光存在的原因。

 

这事实的另一面,却是另一种必然性。黑暗不接受光。「接受」(Κατέλαβεν) 这个字比较难解释。这字可以解作「理解」、「接受」、「抓住」,甚至,有圣经学者把它解为「胜过」(overcome)。黑暗不能胜过光。当然,我们知道,黑暗不能胜过光。光明——这生命、这人的光,上帝自己,乃是压倒性的。

 

不过,约翰福音似乎要表达一种张力与矛盾。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它们之间不仅是力量的差异。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却不能认识光。光明与黑暗,两者之间是矛盾的。黑暗无法靠着自己认识光明。黑暗无法理解光明。黑暗无法接受光明。黑暗恍如瞎子,它无法自己带着自己走到光明之处。甚至,它不接受光明的来临。

 

黑暗反对光明,重点不只是它恨恶光明,而是它无法理解光明。或者说,这恨恶、排斥、拒绝,在于它对光明的无法理解。真理是「令人震惊和喜悦的奥秘」(Mysterium tremendum et fascinans)。真理之光必然是震撼的、压倒性的、难以理解的、被讨厌的。世人所能理解的「真理」,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道理」;这种「真理」是众人接受的、吸引耳朵的、没有人反对的。

 

不过,光照在黑暗之中,必然带来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真正的光辉。真正的光辉,必然不被接受。唯有耶稣基督──生命的源头,人的光──被钉在十架上,藉着死亡,完完全全的征服了黑暗。「光照在黑暗里,黑暗不接受光。最后,光在黑暗中死了。如此,黑暗被终极消灭。」这是福音的故事。

 

思想:

黑暗不接受光。我们不要以为稀奇。「黑暗渐渐消逝,真光已经在照耀」(约壹2:8)相反,假若我们在世上感到被欢迎、容易、没有被拒绝,我们反而要小心:「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