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经文:约翰福音1:5上

 

5 光照在黑暗里⋯⋯

 

光照在黑暗里——这是一个既是必然、却又矛盾的景象。光明与黑暗,本是势不两立。光明与黑暗,理应没有任何交往。光明是光明,黑暗是黑暗,两者应该没有任何灰色地带。

 

不过,光明,所谓「光明」,正如上一篇所说,它从来都不是「中性」的存在。光明,乃为他者而存。这「他者」,正是黑暗本身。因此,光明之所以是「光明」,本来就是一种行动。「照」(φαίνει),乃是光明存在的本质。没有「没有行动」的光明;没有「没有照耀」的光辉。因此,因着这光明的本质,「光照在黑暗里」,是一件必然的事。

 

因此,光照在黑暗里——这是一个既是必然、却又矛盾的景象。它是矛盾的——明明自己不是黑暗,却选择处于黑暗之中。明明自己不属于这个地方,却让自己成为黑暗国度的异类。耶稣基督的一生,正是这样的处境。耶稣基督一人,面对整个世界的黑暗。因此,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本来就是世上最矛盾的事。「上帝在人世间」与「光明在黑暗中」正带着同样的矛盾性。

 

光明不是自洁。它是委身。耶稣基督的一生,正是委身的典范。被误解、被咒诅、被讥笑、被低估、被批评、被伤害。耶稣基督的光明,不在于他的圣洁,而是他甘愿放下自己的尊荣,来到黑暗之中。所谓「荣光」,本来就是一种启示、一份爱。我们也是如此。基督徒,光明之子,必需置身黑暗之中。我们不屑与黑暗为伍,却不要忘记,我们的存在,就是为黑暗而存。

 

思想:

苏恩佩的名言:「与其咒诅黑暗,不如燃烧自己」。你看见你周围有可恶、不公义、不理想的状况吗?你要做的,不是只是批评、愤怒。所谓「光明之子」,就是与黑暗为伍的人。光明不只是你的价值理念;光明乃是你在黑暗中的委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