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慧仪博士
经文:启示录1:1—3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要他将必须快要发生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他差遣使者指明给他的仆人约翰,2约翰就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见证出来。3诵读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这三节经文是整卷启示录的标题和引子。
标题的一开头就是个名词:「耶稣基督的启示」(1a),这就给全书定了一个题目。「启示」这字(Apocalypse)与成书的背景中的天启文学(Apocalyptic literature)是有点关系的,因为启示录在写法上有这种所谓天启文学的一些特征,不过这里的「启示」一字是用作行动的名词,所说的是:耶稣基督要把末世的救恩和审判启示出来,这就是启示录的内容要旨。
从这个题目往下读下去,是有关「耶稣基督的启示」的几方面说明:
这启示从何而来?是「神赐给他」的。(1b)
启示的内容是什么?是「必须快要发生的事」。(1c)
启示的目的和对象?「指示他的众仆人。」(1d)
启示的传达方式?「他差遣使者指明给他的仆人约翰。约翰就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见证出来。」(1e–2)
这最后一项正好引介出启示录的内容,因为读者将会在书中看到有使者(即天使)指引着约翰去观看异象,而异象所绘述的正是末世必要快成的事。
如果问:这标题于我有什么关系?那就得注意,启示录是为「指示他的众仆人」而写的,而「众仆人」就包括了我!我们往往以为神的仆人一定是先知、牧师、传道人,又或者那些肩负教会要职的才算是神的仆人,但是按着启示录的用法,「仆人」一字是指所有跟从主的门徒:凡是相信耶稣、称他为主的,都是神的仆人(参1:1、2:20、7:3、19:2, 5、22:3, 6)。这就提醒我们,凡是作基督徒的,都要以仆人的心态去服侍主。从新约的字义去理解,「仆人」意味着一个从属的位分,就如当时的奴隶,一生属于一位主,顺服他,听命于他,为他工作。所以,我得问自己:我是否这样谦卑、忠贞不二的去敬拜、事奉主耶稣呢?
这样理解的话,第3节于我就很有意思了,因为这一节说出神对他的仆人的要求和应许。读启示录的人往往被书中那些奇特的异象所难倒:不是排斥,就是过分热衷寻求为异象「解码」。然而,第3节指出,书上的「预言」才是最要紧的。预言固然谈及未来,但其作用却是向人发出劝勉、教导、警惕,而启示录的写作目的正是要劝勉、教导、警惕。对启示录感到好奇的人很多,但唯有那些在预言中听见神的道而遵守的人,才会在终末的日子得着所应许的福。
思想:
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很少机会去体会如何作仆人,而一般人也只会梦想做「打工皇帝」,不会乐意当仆人。那我呢?我有没有被卷进在这世俗的潮流中,作了工作的奴仆、金钱的奴仆、或情欲的奴仆呢?又或者,我是逆流而行,以服侍主的心态去作工呢?
我是否意识到自己是神的仆人,把生命的主权交给他?是否明白神的道去听命于他?我有没有在职场上或教会中为神工作?是否以仆人的心态去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