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建国博士

经文:创世记9:3—4

 

凡活的动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绿色的菜蔬一样。只是带着生命的肉,就是带着血的,你们不可吃。

 

有关基督徒可否吃肉,或至少是可否吃某些肉类(像猪肉),以及可否吃血,常成为信徒争论的问题。

最早在伊甸园,神给人蔬果作食物(创1:29,2:16)。

洪水之后,上帝赐福挪亚和他的后代:「一切活着的动物(kol remeś)都可作你们的食物」,只是不可吃血(创9:3—4)。

但给以色列人的饮食戒律(利未记11章;申命记 14章),则区分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只有洁净的动物才可食用。这与衣着的规定(申22:11—12)目的相同,是要教导他们过分别为圣的生活,成为耶和华圣洁的子民。

利未记更说明,有关吃不吃血不是单单饮食习惯的问题,而是基于神学的考量,与敬拜有关。利19:26禁止吃带血的食物,且与占卜、观星象,以及其他异教礼仪相提并论,说明吃带血的肉,与异教敬拜有关(另参结33:25)。扫罗王也认为百姓把夺取的牛羊,宰于地上,连肉带血吃了,是违反了敬拜耶和华的规定。因此他立即命人滚石筑坛,叫百姓在其上宰杀牛羊,献给耶和华,以作补救(撒上14:31—35)。

耶稣来临标志着有关食物的戒律来到新的阶段,旧的规定都废去,基本上回复到创9:3的规定。首先是耶稣自己说「从外面进去的不能玷污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才玷污人。」福音书作者注明:「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7:15、19)。彼得见异象,得指示「神所洁净的,人不可当作污俗的」(徒10:10—16)。保罗更宣称:「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除非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罗14:14;提前4:4—5)。

耶路撒冷使徒大会讨论外邦人归主的事,决议不要求他们「守割礼,遵行摩西的律法」。只要求他们「禁戒偶像所玷污的东西、血和勒死的牲畜,禁戒淫乱」(使徒行传15章)。这里所提到的几样规定,在当时的背景下,均与异教崇拜有关。因此,其中有关禁戒「血」,不能单从饮食习惯来看,而要从禁戒偶像敬拜的角度来看。

 

思想:有关肉食洁净或不洁净的律法规定,只适用于旧约的以色列人,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今日信徒食用各种肉类,不再受此约束。但是吃血则与异教敬拜有关,尤其华人文化,不少拜偶像礼仪中有吃祭牲的血的习俗。为免造成疑虑及绊倒人,今日仍当小心,以不吃血为宜。如同保罗所提到的伦理原则:「真理使人自由,惟爱心造就人」(林前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