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13:9—17
9「人有了大痲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10 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11 这是肉皮上的旧大痲疯,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12 大痲疯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痲疯,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14 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15 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痲疯。
16 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17 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利未记13章详细地描述皮肉洁净与否的检查条例及准则,而利13:9—17节在这一段占有重要的角色,简要地说明皮肉洁净与否最重要的准则:完整性﹙completeness﹚。
很多人认为利未记13章是处理大痲疯的条例,不过原文ṣāră’ăt这字是指一般的皮肤病而不是指我们所认为大痲疯,利未记13:2为这些皮肤病例了一个清单,包括疖子、癣或火斑,它们主要的特征会变白、有红肉以及会影响毛发。
利13:9—17却定了一个看来古怪的条例,说明如果这皮肤病由头到脚都有,以致全身变白,这人反而不是不洁,而是洁净。不过当红肉一出现,这人便由洁净转为不洁净,到底为何会这样?学者们相信这是因为完整性的观念,皮肤病使皮肤本身不完整,做成一些地方变白,一些地方有红肉的局面,而既然祭司传统视完整性为洁净的准则,不容许处于混乱的情况,那么皮肤的不完整性违反了祭司传统洁净的准则,所以当红肉一出现,便处于不洁净的状态。反之,当皮肤完全变白,这人的皮肤反而到达另一种完整性,由无病的情况完全地转化为完全有病的情况,既然皮肤已完全变白,那么这便代表了一种完整性,所以定为洁净。这样,一个人的洁净与否,完完全全连结于完整性的观念上,而不是取决于此人有没有病。
皮肤的洁净与否与道德无关,这是一种礼祭上的不洁﹙ritual impurity﹚,说明甚么人不适合进到礼祭当中,好让参与礼祭的人是全然洁净的。皮肤完整的人象征能参与礼祭的人,也象征与神相遇的人,他皮肤的洁净提醒这人是完完全全、完整地属于神,自己的生命不可有任何不洁的地方,而既然皮肤的洁净与否不能由自我控制,那么这人便明白能有洁净的皮肤进入礼祭敬拜,完完全全是神的恩赐,正如我们有生命气息上崇拜是神的恩赐一样。
思想:求主帮助我们能有感恩的心,因基督的救恩,自己在主看来是洁净的,也代表我们要为自己能亲近神而感恩,因这不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