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5:5—6
5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
6 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
祭司传统所提出的礼祭程序有其危机,就是献祭的人似乎只需要履行献祭的程序,便能处理自己的罪而不需要内心的悔改。这种只靠程序而不需悔改的危机有机会造就内外不一的人的出现。这些人只有敬虔的外貌,只有外表的礼祭生活,却没有敬虔的实底,外面的我与里面的我产生张力。
不过,祭司传统的礼祭程序中,有一项程序是要防止这种滥用礼祭的情况,利5:5—6清楚说明,这人一定要承认所犯的罪。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指出,祭司传统的赎罪祭及赎衍祭只能处理非故意犯的罪,而这些非故意干犯的罪能污染圣所,需要血礼来为圣所进行洁净,但故意犯的罪却不能透过赎罪祭及赎衍祭处理,那到底如何洁净因故意犯的罪所带来的污染呢?
这些学者认为,认罪是其中一个的重点。在祭司传统看来,认罪能把故意犯的罪转化为非故意犯的罪,以致赎罪祭可为这人洁净圣所,那么认罪便是蒙洁净的先决条件,这人也因此蒙赦免。我们必须明白,认罪不只是礼祭的一个程序,而是内心面对罪恶的基本态度,这种态度成为一个人蒙赦免的条件。这不是说明神有义务一定要赦免人的罪,罪得赦免完完全全是恩典,不过认罪本身防止把赦罪之恩看为廉价,因此悔改要付代价,认罪要认真。
认罪是一种自知的行为,认罪的人不会把罪责放在别人身上,而是自己坦白承认,这人不会为自己的罪找任何借口,认定是自己﹙不是别人﹚污染圣所,宣认自己的不足,这其实是一种内在转化的过程,这成为礼祭程序中悔改的转机,这转机拒绝礼祭的形式化及程序化,而是重视悔改及担当!当这人献毕赎罪祭后,他便站在悔改的起点,努力步向成圣的大道,并铭记自己是蒙赦罪的人。
思想:箴28:13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认罪的人必蒙怜恤,祭司必宣告此人蒙赦免。很多时候,我们把罪放在黑暗的地方,故意不让人看见,谁不知罪在黑暗的地方会变得更黑暗,罪的势力增加,反之,我们必须藉认罪把罪放在光明的地方,以致罪的权势在光明中减弱,成为悔改的可能性。来吧!我们诚心认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