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博士

经文:路加福音8:1—3

 

1过了不多日耶稣周游各城各乡传道宣讲上帝国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个门徒,2还有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3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

 

路8:1—3是一个新段落的开始,是下文撒种比喻的引言(8:4—21),它交代了耶稣的同行者,大致可分为两批人──十二门徒(8:1)与一众妇女(8:2—3)。叙事者似乎有意借这个短短的描述,暗示妇女的地位和十二门徒(全男班)相近。首先,这里是在耶稣选立门徒(6:12—16)后第一次提及「十二个门徒」,但同时把一群妇女的名字连在一起。反观,其它福音书鲜有记载门徒之外的人与主耶稣同行,这段落却刻意将妇女们加入了此行列,在此叙事者有可能是暗示妇女有门徒的地位(这是后期选立门徒的原则,见徒1:20—22)。

 

再者,上下文的叙述与编排也似乎支持这个讲法。先看上文(7:36—50),它叙述主耶稣亲自提升女罪人,间接降低宗教人士的地位,为妇女提升至与门徒并列埋下伏笔。再看下文,耶稣讲解比喻(8:9—15)同时是向这批妇女讲解。最后,这段落描述这群妇女用自己的财物供应耶稣与门徒(8:3),放下自己的家庭去跟从主(8:2),似乎暗示她们有立志跟从主、作主门徒的态度(比较路18:22—23)。

 

事实上,路加福音在不少地方的编排与布局都在暗示妇女在信徒群体当中有重要的位置。除此之外,路加独有的资料亦多以妇女为主角(如寡妇、参2:36—38,7:11—17),其中有叙述主耶稣医好被鬼附的女人后称她为「亚伯拉罕的女儿」(13:16,参19:9),将这称号用在妇女身上,在当时来说是前所未有。再比较其他符类福音,路加也刻意将女性的描述平衡男性的描述。其中双重描述(doubling)的手法尤其特出(如4:25—27,15:4—10,17:34—35)。

 

由此看来,路加似乎刻意将女性地位提升至与男性平等。在一个男性主导的社会,这一点或许不能直接言明,但从文学编排的亮光下,却不难看到路加的心思,鼓励读者与耶稣一样,不分性别、社会地位去服侍身边的人,将福音传给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贫穷的人」4:18)。

 

思想:

这个段落也许让人觉得这些妇女是因为好处才放下名节去跟从主所以作者特别指出当中有人是因为得着主的帮助而甘心跟随主的。读时回想上文有关有罪女人得赦免的叙事(7:36—50,就能理解这一点,说明主并不要求人以善行去补偿自己的罪(repaid),而是一笔勾销式(canceled)的赦免。所以,妇女此处所做的,是因回应耶稣的爱而去付出。因她们明白,人不能做什么去换取自己的罪得赦免,跟从主是对恩典的回应,而不是交换恩典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