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博士

经文:路加福音7:36—50

 

36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37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38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39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40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41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42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43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44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45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46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47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48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49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50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回去吧!」

 

路加记载了耶稣到一个法利赛人家里作客,这段落的主题(如吃喝、罪人、耶稣的身分等)与上一段相连(7:18—35),指出犹太宗教领袖怀疑耶稣的身分。当中多次提到那不请自来的女人是一个罪人(37、39、47—48)。法利赛人西门按犹太人的传统,认为圣洁的人不可与罪人来往、不应与罪人吃饭(参5:30、7:34的评价),同时亦推断耶稣若接纳这个女罪人,他便不是一个真先知(39,参7:19)。

 

但是,耶稣的逻辑却刚好相反,他知道这女人是个罪人,他不但不歧视她,甚至接纳她和爱她。耶稣经常与罪人吃饭,因为他希望接近他们,拯救他们。相对于其它福音书类似的记载(如太26:6—13),路加的叙事重心明显并不在这个女人,而是西门与耶稣的对话(7:40—47)。耶稣希望西门看到,这个女人在各方面都做得比他好(7:44—46)。这里记载耶稣转过身来向着女人,然后对西门说话(7:44),这个姿势彷佛是让女人示范给西门看,什么才是爱、什么才是委身的表现。

 

这个女人知道自己是个罪人,知道自己无力偿还罪债(7:42)。虽然整段叙事没有记载她讲过一句说话,但是她勇敢地进门,勇敢地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她在主面前悔改,得到主的接纳(7:50)。叙事并没有记载西门的反应,但西门对罪人的看法却在以后的叙事仍然可见(15:1—2,19:7)。或许这是作者刻意的编排,邀请读者一同去反省这个问题。

 

思想:

西门请耶稣吃饭的动机到底是什么?相信主耶稣在接受邀请时已知道这个人会轻僈他,甚至是不怀好意,或许是试探他的虚实,或许只是沽名钓誉。然而,不论如何,耶稣仍然赴会,如常一样,往罪人家里吃饭。他由始至终都是那个与罪人吃饭的人,只是西门看不见,那个罪人原来是自己!或许我们在今天的教会中仍然能看到这故事中的三个角色──有自知是蒙恩罪人的人(女人)、有忘记了自己是蒙恩罪人的人(西门)、也有施恩给这两个人的救主耶稣,盼望我们都从故事中学习,看到自己的本相,也看到施恩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