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炳堂博士

 

经文提前61—2保罗教导基督徒奴仆要对主人有合宜的尊重

 

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2 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

 

另参阅65—9保罗以前曾教导基督徒的奴仆和主人都要因信仰更善待对方:

 

5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 神的旨意。

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8 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

9 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A.释经与反思

  1. 奴隶制度在人类早期历史已出现(创17:12);新约时代,罗马帝国各地的奴隶的生活条件相当参差,但普遍都在改善之中,社会已一般认可他们有生命、拥有财产、结婚和赎身等权利。一些奴隶已可担任行政、医疗和教育等技术性岗位(NewBibleDictionary)。
  2. 当时奴隶制度已成为社会组织结构的一部份,估计罗马帝国奴隶总数约500—1000万,约占帝国人口10—20%。一些曾试图推翻奴隶制度的骚动,都遭到血腥的镇压(Stott);另一方面,赎身情况已很常见,但不少人宁愿选择继续奴隶地位,以维持更好的生活保障和喜爱的工作岗位(Fee)。换言之,当时经济环境并不足以支持所有奴隶同一时间获得解放之后的生活。
  3. 在这背景下,我们会更明白新约作者为何不倡议激进之制度变革,却在教会宣讲和群体生活中,彻底颠覆了奴隶制度之主仆的关系的性质:保罗曾教导人人在神眼中平等合一(加3:28)、友爱如兄弟(门8,14),也赞同奴隶有合适机会便可「求自由」,但按当时的现实而言,就算要继续做奴仆,也可以经历灵里的释放,实践信仰,事奉和荣耀上帝(林前7:21—22)。
  4. 保罗以前曾致信以弗所教会,教导主人要准备向神交待,不要恶待奴仆(弗6:9)。今次【提前】只提及奴仆一方,应该和当时处境有关:一些奴仆信主后开始不尊重主人(6:1「恭敬」[τιμή],在5:3指对寡妇一般的「尊敬」),在工作上不服从和怠惰,引致教外人误解和诋毁基督教信仰;他们对信主的主人情况更差(6:2),滥用了信仰中「弟兄相爱」的教导(Knight,Stott,Fee)。相反保罗教导他们,要因主人是主内蒙神所爱的人,而更好去爱他和服事他。

 

B.应用默想

  1. 如果奴隶可以在主属灵的释放下透过工作去事奉主和成圣今天不同行业的岗位就更可以。基督徒不能再借口「人在江湖」而怨天尤人不思振作请想象一个活在新约时代信主的奴隶思想他的处境并可以如行靠主实践信仰?
  2. 基督徒在职场中的与传道人一样工作是圣职因为在工作上尽忠主耶稣就看为直接事奉祂自己了67。因此基督徒必须
    1. 学习靠主不住祷告与相近行业的基督徒互相支持代祷「交托给主」彼前223);
    2. 熟习「以善胜恶」的柔性感化人的属灵策略到了时候就必有属灵的果效彼前212);
    3. 这事奉本身也成是成圣的途径也就是上帝指定为你个人度身的属灵操练林前724(安静/聆听/反思/感恩/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