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仕楷老师

马太福音26692710 

 

26

69 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70 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

71 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72 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73 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74 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75 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27

1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2 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甚么相干.你自己承当罢。

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9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10 买了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当耶稣基督在大祭司的院子里被审问与定罪时,在外面祂的门徒发生了两件很重要的事。

 

第一件事是彼得三次不认主。这事耶稣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之前已经预告了,只是彼得自己却一直认为这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但是到了耶稣被捉拿后,在大祭司的院子之中,他却是有完全不同的表现。

 

在耶稣基督被捉拿的时候,有一个人拿刀出来,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砍了下来。约翰福音告诉我们,这人就是西门彼得。从这事我们可以想象,他到了大祭司的院子里,站在这个大祭司的仆人中间,有多么大的压力,有多少的害怕。但是马太福音却没有将这个关键性的资料转述。有人认为他只是按马可的叙述而写,可能不知道这个细节。但马可是彼得自己见证的书记,而马太则是使徒之一,犹太人教会中的一个领袖,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是彼得拿刀出来砍大祭司的仆人。但马太选择不记载这个情节,让读者不会太快将两件事连起来,而为彼得找到一个不认主的借口。这样,马太要我们将焦点放在彼得三次不认主的事实和他其后的行动,而不是去为他三次不认主的表现寻找原因。彼得面对自己的失败,在想起主耶稣向他的预告,他就出去痛哭。这行动反映着他知道自己的错失,从心里发出彻底的懊悔。

 

另一件事件的主角是犹大。他以一个极低的价钱,只收了三十块银子就出卖了耶稣。现在,他看到耶稣已被公会定罪,而且被捆绑押解到巡抚彼拉多面前,他知道耶稣将会被判死罪。犹大也后悔了,只是他的后悔没有彻底。他没有看清楚这祭司长与长老们的真面目,以为可以借着与他们的交易而不需要面对出卖耶稣的责任。他所得来的回应,是「你自己承当罢。」

 

没有人可以自己承当自己的罪。在这种情况之下,犹大就出去吊死了。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似乎应该一件是榜样,另一件是鉴戒。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是常常将两者对调。我们比较喜欢用自己的方法处理我们自己的罪行,以为可以使用不同形式的补偿,可以减轻、甚至是抵消犯罪的责任,而最后的结果,只会是越来越沉重的罪恶感与压力。

 

没有人可以自己承当自己的罪。我们只可以将自己放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仰望祂的恩惠。

 

思想:我们不一定需要分析清楚犯罪和错失的原因,但一定需要谦卑地面对犯罪的后果。为自己的罪在神面前痛哭的人,才可以是配得神使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