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读经:19:11—12、17—20

经文:19:11—20

 

11上帝借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12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13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勒令你们出来!」14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15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16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17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腊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18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19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20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保罗在以弗所的事奉,从会堂理性讨论转到大都会中的权能服事。「上帝借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11节)。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模仿保罗,用耶稣名来赶鬼,这种有名无实的服事,结局是反被鬼制服,落得狼狈而逃。这事传到以弗所全城的人中,有许多人归信了主,并将他们那些行邪术的书都当众焚烧,合共五万块钱。那些书就是用符咒写上去的「以弗所信」;一块钱是一个银币,代表一天的工资,因此,五万块钱就相当于五万工人一日工价合起来的价钱,可足够给一百个家庭五百日的食粮,这确是极可观的数目!

路加描述保罗在以弗所行的神迹是「非常的奇事」(11节下),意即这是独特的、非凡的及不寻常的神迹。因为连戴在保罗头上用来吸汗的毛

巾和用来束腰的围裙或腰带,只要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12节下)。然而,这神迹奇事的能力并非保罗自己拥有,乃是上帝透过他的手彰显他的大能。保罗提到在传道工作上有神迹、奇事和异能,是要显出作使徒的凭据来(参林后12:12)。虽然他没有像其他使徒与耶稣曾一起生活,亲身跟过耶稣一起走遍各乡各城传扬天国的福音,他仍是上帝特别拣选,与其他使徒一样成为耶稣基督的使徒。

路加似乎刻意将使徒彼得的事奉与保罗的事奉作平衡比较;例如他们都在事奉初期医好瘸腿的人(3:2—8;14:8—10)、他们都赶逐污鬼(5:16;16:18)、他们也胜过行邪术的(8:18—24;13:6—11)、他们曾使死人复活(9:36—41;20:9—12),及他们也曾从监牢里奇迹地获上帝拯救脱险等(12:7—11;16:25—26)。病人期望彼得的身影照在他们身上,得以痊越(参5:15),现在保罗的汗巾与腰带也可使他们得到医治。路加记载这些神迹奇事都是用来证明保罗作使徒的凭据。

我们留意保罗并没有像现今某些外国电视布道家,出售具有医疗效果的毛巾,或暗示他开启了此风气。保罗没有宣传自己是一位行神迹的传道者,像行邪术的西门(8:9—10)或这里念咒赶鬼的犹太人(19:13—15)。神迹奇事是上帝主权的作为,透过他的仆人施行恩典,叫人信服基督。而邪术乃人借着一些仪式、法术来强迫神灵听从他的吩咐,接受他的意旨行事。行邪术的就像印度神话的阿拉丁神灯,只要擦擦神灯,精灵就出来,候命满足个人的利益。

上帝借着神迹奇事配合话语的宣讲,来成就他的意旨。这是上帝的主权,并非我们可以强求的。犹太祭司士基瓦的七个儿子,有名无实,虚张声势,妄称主名,反被鬼制伏。我们是上帝的仆役,接受他的差派,遵行他的旨意。保罗的事奉焦点是宣讲上帝的话语,而非行神迹奇事。因此,路加在这段的结尾说:「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20节)。上帝的道是圣灵的宝剑「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节下)。

思想:福音派教会尊奉圣经权威,深信上帝的话语本身已内含能力,忠心竭力宣讲神的道。但我们不应矫枉过正,因噎废食,被极端灵恩骑劫,而完全撇除权能布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