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灵修系列(3—5章):唯独因信称义
作者:蔡少琪牧師
罗4:6—8
罗4: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4: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罗4: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大卫是犹太人历代王者的好榜样。犹太人重视大卫之约。保罗简短地引用大卫,是要指出:两大犹太人的先祖都支持因信称义。保罗引用了诗32:1—2「算」的观念!在诗32:1—2,「算」是指「赦免」和「遮盖」本身有罪的人。保罗说:「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 (apart from works) ,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4:6)既然是「行为以外」,有福的人就不能靠行为得救!有福的人不是没有罪,但当罪被赦免,被遮盖,被不算为有罪。
保罗用了亚伯拉罕的例子及大卫的教导去印证「因信称义」的真理。以色列人最尊重的先祖及最佩服的国王都支持「因信称义」的真理。在律法颁布前如是,在律法颁布后也如是。最好的信徒和仆人都是罪人,都有失败,都需要恩典,都需要因信称义。耶稣登山变像时,是与以利亚和摩西见面。他们分别代表律法和先知的时代。但这两大伟人都有失败。摩西曾因米利巴水的事件,在以色列人眼前不尊神为圣,被神惩罚,不许他进入迦南地。以利亚因软弱求死。亚伯拉罕因惧怕,两次隐瞒撒拉是自己的妻子,差点让她被污辱了。大卫的失败就更明显了。亚伯拉罕、摩西、大卫和以利亚等旧约伟人都是罪人,都需要因信称义。世人能有例外吗?基督徒要学习一个重要的洞见:无论是多伟大的信徒或牧者,他们都只是蒙恩的罪人。或者他们比我们更敬虔,但他们不是完全的,都需要因信称义!
世人景仰德兰修女。她死后十年后,有一本书叫《德兰修女:来作我的光》(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将她很多未公开的书信向世人披露。信中披露了很多她曾有的属灵黑暗。她曾私下向神父倾诉:「神父啊!我知道当我向姊妹与世人诉说神与神的工作时,能带给他们光明、喜悦、勇气。但是我自己却没有这些感觉。我的心中充满黑暗,我觉得自己与神完全分离。」她说:「我的微笑有时是用来遮盖我内心光景的工具。当我说话时,我讲到好像我的心是充满对神甜蜜的爱,但若你知道我那时的光景,你就会说,我是假冒为善。」耶稣会的马田神父(James Martin)说:「我从未读到一位圣徒的生命是充满这么强烈的属灵黑暗。没有人知道她原来经历这么大的内心折磨呢!」基督徒一生都需要恩典,最好的信徒和仆人也不例外。我们要多为事奉主的仆人祷告!求神保守和怜悯他们!
思想
在你熟悉的神的仆人中,无论是书本的,或者是生命遇见的,他们是完全的人?他们需要神赦罪的恩典吗?你曾为他们有的软弱和失败而被困扰吗?
要懂得接纳神仆人们的有限、缺点或失败!有软弱的或犯罪的,就应提醒!
我们要多多为神的仆人们祷告,求神保守他们!你愿意成为守望神仆人的祷告勇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