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鴻標牧師

书22:19—20

 

22:19 你们所得为业之地,若嫌不洁净,就可以过到耶和华之地,就是耶和华的帐幕所住之地,在我们中间得地业。只是不可悖逆耶和华,也不可得罪我们,在耶和华-我们神的坛以外为自己筑坛。

22:20 从前谢拉的曾孙亚干岂不是在那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就有忿怒临到以色列全会众吗?那人在所犯的罪中不独一人死亡。”

 

当约旦河西岸的支派知道吕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在约旦河东岸“自筑祭坛”,就觉得是反叛行为,大家聚集在示罗,准备攻打约旦河东岸的支派。他们派祭司的儿子及十个支派的军事将领,到约旦河东岸与吕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领导谈判。约旦河西岸的支派谈判代表团提出两点声明:第一点是指责东岸两个半支派离开神,犯了悖逆神的罪。一个人犯罪会连累全群,一个支派犯罪会令以色列十二支派受罚。约旦河西岸九个半支派的立场是,只有一个中央崇拜地点,另立一个坛是违法行为,是得罪神的行为。所以,约旦河西岸九个半支派的讯息十分清楚,不容许约旦河东岸的支派“自筑祭坛”献祭。约旦河西岸的谈判代表提出第二点声明:如果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对土地分配不满,可以到约旦河西岸。当然,土地分配的事若从新进行,必然引发一连串的问题。虽然技术复杂,但约旦河西岸九个半支派都愿意找出方法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谈判破裂,后果极可能是约旦河西岸九个半支派挥军攻打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如果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坚持“自筑祭坛”献祭,就明显地反叛神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联盟。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解释,“自筑祭坛”并非为了献祭,只是作见证记念用途。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没有表示对土地分配上的不满。约旦河西岸谈判代表团将对话内容回报,以色列十二支派领袖们满意这个解释,放弃挥军攻打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的念头,也没有要求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拆毁祭坛,结果这个祭坛就成为约旦河东西两岸十二支派见证神的坛。以色列十二支派只容许一个中央崇拜地点,背后是权力的问题。处理的方法可以是以覇权手法镇压,也可以是展示威吓,迫使对方接受谈判的条件。

 

思想:

 

1. 以色列维持十二支派联盟,必然采取强硬手段,对付分离主义。

 

2. 约旦河西岸谈判代表团提出可以重新处理土地分配问题,是“刚中带柔”。

 

3. 约旦河西岸十个支派领袖同意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的祭坛是见证神的,没有要求拆毁,能够给予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适当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