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作者:郭鸿标牧师
书17:3-4
17:3 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他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17:4 她们来到祭司以利亚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并众首领面前,说:「耶和华曾吩咐摩西在我们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于是约书亚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在她们伯叔中,把产业分给她们。
犹太人的文化重男轻女,圣经记载的往往是儿子的故事;不过我们不能够忽略一些关于女性的记载。在犹太人的家谱里,主要记载男性的名字;不过亦有例外,把女性名字记录下来。在《约书亚记》分地的记载中,有关于女性获得分地的记载。约瑟的长子玛拿西的元孙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却有五个女儿。她们到祭司、约书亚及众领袖那里,提出分地的要求,理据是耶和华曾经吩咐摩西分配产业。《约书亚记》14:3记载摩西已经将约旦河东地区分给吕便、迦得、玛拿西半支派。因为雅各的长子曾经犯罪,所以其长子资格被取消,由约瑟取代。约瑟支派就比其它支派多一份,雅各将这一份分给将约瑟的儿子玛拿西及以法莲。而利未人则不获分配产业。理论上,约瑟家的两个支派共分得的土地,比其它支派多。在十二支派分地后,自然出现支派内部分地的争议。经文没有交代事件的主角有否首先向玛拿西支派领袖提出要求。笔者估计玛拿西支派领袖应该没有支持女性分地的要求,然后事件的主角(即西罗非哈的五个女儿)便向十二支派的最高领袖祭司以利亚撒、约书亚和众支派领袖寻求公正的裁判。经文记载约书亚最后决定容许女性在她们叔伯辈中分地,笔者认为约书亚应该是与祭司以利亚撒和十二支派领袖商量后才作出决定,因这个决定是一个重要的先例。虽然约书亚同意玛拿西支派女性在叔伯辈中分地,不会向其它支派索地;但是这个决定可以成为其它支派的女性同样要求分地的理据。分地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重要行动,虽然大家有相同的耶和华信仰;但是利益冲突也可以令有相同信仰的人反目成仇。无论如何,同意玛拿西支派的女性在叔伯辈中分地的决定是相当突破性的。
思想:
1. 你是否在事奉上时刻怀着「重男轻女」的态度呢?
2. 在事奉上,你是否因职分的分配与人发生冲突呢?
3. 若果你是教会领袖,有人向你投诉事奉分工的问题,你会怎样反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