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林后6:11—18

 

6:11 哥林多人哪,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

6:12 你们狭窄,原不在乎我们,是在乎自己的心肠狭窄。

6:13 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我这话正像对自己的孩子说的。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6: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6:17 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6:18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保罗呼吁哥林多的弟兄姊妹,对他持开放的态度;不唯如此,他进一步呼吁他们对上帝和对真理持开放的态度。唯有一颗宽宏的心,才有心灵空间让上帝的话语进入;唯有一颗宽宏的心,我们才有给上帝拆毁和建造的改变空间。

 

但与此同时,他却要求哥林多信徒对罪恶和所有敌挡真理的人持封闭的态度,绝对不要跟他们有任何往来。

 

开放与封闭是同时的。我们向光明开放,便得同时向黑暗封闭;我们向基督开放,便得同时向彼列(撒但)封闭。

 

我们在神学传统上属于福音信仰,在教义立场上继承基要主义传统。毋庸讳言,福音派教会常常给人一个不开放的印象,因为我们在许多教义和伦理问题上,总是采取严谨而保守的态度。简单一句,我们不像自由主义,拒绝向这个世界妥协。譬如说,我们坚持圣经无谬误论、相信耶稣基督是人类唯一的拯救;我们也反对同性恋、婚外情、性滥交……等行为。

 

我们这个对真理的执着态度,常常招来别人的批评,说我们心胸狭隘,具排他主义的倾向。许多人质问我们:“为什么不能开放一点呢?”他们建议说:我们应该相信真理有许多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真理;又或者真理虽然只有一个,却有多个表达真理的方法;再退一步,即或只有一个真理,又只有一个表达真理的方法,总仍有多个对真理的理解和领受……。

 

我们的回覆是:我们岂真是因着骄傲的缘故,才成为排他主义者呢?我们岂真是自以为义,排斥别人呢?

 

就个人经验而言,我对婚姻出现了危机、什至无法弥缝双方裂痕的人(不管是否基督徒),总是存着同情与谅解的态度,只希望伸出援手予以及时帮助,而不忍在他们处于困局中再严加责备;我自己也认识一些同性恋者,我从来没有以义人自居,在心态或行动上排斥他们,拒绝跟他们来往。我不敢忘记耶稣基督的教训:“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蒙上帝拯救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罪人;而教会要收纳与亲近的,也是罪人而非义人。

 

所以,至少在心态与行动上,我们并不是排他主义者。

 

问题是,接纳罪人与接纳他所犯的罪,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我们要慎防自鸣清高的法利赛人的心态,要拒绝以义人的角度来审视一众罪人;却不能无视圣经在教义与伦理问题上的清楚教导,不能窜改上帝的心意,将罪(不管是自己的抑或别人的)看成不是罪。就算我们个人愿意无条件接纳一位犯罪者,也不得擅自代上帝发言,说因着我们凭个人喜恶对这人的接纳,上帝也当无条件地接纳他。我们知道,不是上帝以人的喜恶为他的喜恶,乃是人以上帝的喜恶为他们的喜恶,我们该与他同步思想。

 

我们不能凭己意去剪裁真理,因为真理不由我们自行订定。

 

跟自由主义者不同的是,我们信奉的是一位有位格、全权自主的上帝,而非单纯的某些伦理概念(如爱、公义……);我们相信的圣经,非仅仅是一本充满启发性(Inspiring)的古典作品,可供我们任意诠释;而是拥有至终的真理权威,上帝借之向我们晓谕他固定不变的心意(Inspired Word)。对信仰的理解不同,行事待人的立场也自有霄壤之差异。

 

我们当上帝为上帝,视圣经为圣经,故不敢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妄自迳作,将个人的感受与观点读进圣经去;也不敢自封为上帝的发言人,宣告他已成了一位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上帝。上帝要是在某个课题上作了启示,即使这启示不合我们的胃口,不为我们的感性或理性所认同,我们还是得恭谨领受,顺服遵行。因为我们深知道,人在亲近上帝时,必须持绝对开放的态度,不应带着各样宗教或非宗教的成见,过滤上帝的话语,规限他的作为;否则我们就是把宇宙的主驯化(domesticated)成我们的家神,以自己的形象来创造上帝了。

 

思想:

我们愿意对这个世界开放,但是我们更愿意对上帝开放。正因为我们对上帝开放、对真理开放,我们就不能同时对这个世界全面开放了。弟兄姊妹,我们还是回到前面的问题去:你在信仰和生活上,向谁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