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代下28:1—4、19—25

 

28:1 亚哈斯登基的时候年二十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卫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28:2 却行以色列诸王的道,又铸造巴力的像,

28:3 幷且在欣嫩子谷烧香,用火焚烧他的儿女,行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驱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28:4 幷在丘坛上、山冈上、各青翠树下献祭烧香。

28:19 因为以色列王亚哈斯在犹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华,所以耶和华使犹大卑微。

28:20 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上来,却没有帮助他,反倒欺凌他。

28:21 亚哈斯从耶和华殿里和王宫中,幷首领家内所取的财宝给了亚述王,这也无济于事。

28:22 这亚哈斯王在急难的时候,越发得罪耶和华。

28:23 他祭祀攻击他的大马士革之神,说:“因为亚兰王的神帮助他们,我也献祭与他,他好帮助我。”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众人败亡了。

28:24 亚哈斯将神殿里的器皿都聚了来,毁坏了,且封锁耶和华殿的门;在耶路撒冷各处的拐角建筑祭坛,

28:25 又在犹大各城建立丘坛,与别神烧香,惹动耶和华─他列祖神的怒气。

 

钥节:代下28:19—22

 

亚哈斯王是历代志当中数一数二的恶王,经文指出他大大干犯耶和华(19节),在急难的时候,越发得罪耶和华(22节),当中的“干犯”和“得罪”在原文都是ma’al,也即是亵渎神的意思,也有违反盟约的誓言的意思(利26:15、40;结17:18—20),在祭司传统中,任何行“干犯”的人都会惹动耶和华他列祖神的怒气(25节),可见历代志作者是祭司传统的支持者,把当中的神学活现在亚哈斯的“干犯”当中。

 

到底亚哈斯如何“干犯”神?他铸造巴力的像(2节),行外邦人那可憎的事(3节),幷且行了把儿女献给摩洛的礼祭(3节,利20:2),祭祀别国的神(22—25节),以污秽之物(filth)及不洁(uncleanness)污染了圣所(代下29:5、16)。在此,我们看见亚哈斯实践了很多申命记和利未记所禁止的东西,幷且是历代志历任君王当中第一位行可憎的事(abomination)的王,也是第一位把污秽之物和不洁带进圣所的王。因此,在历代志作者的心中,亚哈斯是第一位改变了圣所正常秩序的人,也是破坏了正常敬拜和礼祭的恶人。

 

23节说明了亚哈斯王祭祀大马士革之神的原因:

因为亚兰王的神帮助他们,我也献祭与他,他好帮助我。

对亚哈斯来说,他的敬拜是功利的,他可以因为利益及得帮助的缘故而轻易放弃信仰。若果神不能为他找到利益,他随时可以改变去拜别神呢!

 

思想:

你的信仰是功利的吗?你的祈祷只求益处吗?你爱礼物本身或是爱赐礼物的神呢?求主帮助我们,我们与神的关系不要只有利益关系,而是忠于信仰,单单敬拜独一的耶和华,离开任何“干犯”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