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文耀博士

彼前3:7

 

3:7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在吩咐妻子该如何顺服丈夫之后,彼得补充一句作丈夫的要如何对待妻子。在结构上,这个补充是很特别的。上文论到作子民与仆人的要如何顺服君王及主人,两段经文之后均没有补充作君王的及作主人的要如何对待子民与仆人。一个可能是,家庭关系超越社会上一般的在上与在下的关系,故此圣经对丈夫有更多的要求;但这个可能性不大,因圣经在另一处也有提醒作主人的不要威吓仆人(弗6:9)。另一个可能是,3:7是2:13-3:7的一个小结,而3:7的“敬重/尊重”正好回应2:17的“尊敬/尊重”,形成首尾呼应。若是这样,“务要尊敬众人”,便是对在上的人说的,除应用在丈夫身上,也(暗示)可应用到君王与主人身上。“顺服”的要求针对在下的人(子民、仆人、妻子),而“尊敬”的要求则是针对在上的人(君王、主人、丈夫)。

 

作丈夫要如何对待妻子?彼得提出两个行动:(1)要按情理、知识与妻子同住,如同(ὡς/as)与脆弱的器皿在一起。彼得把妻子与脆弱的器皿作比较,正好反映妇女当时的社会地位。无论在丈夫眼中,或是切身的社会遭遇,妇女都是比较软弱的一群。既然如此,彼得要求作丈夫的要按此种对妇女的认识对待他们的妻子,如同对待脆弱的器皿,务必小心谨慎。(2)要尊敬/尊重妻子,如同(ὡς/as)一起承受生命的恩典。彼得强调,神在基督里所赐下的恩典是给予人生命的(“重生”乃1:3-25的主题),故此任何与之不相符、破坏生命的行为都一律不可作。丈夫要尊重妻子,因为妻子是承受神恩典的人,如丈夫一样也是被拣选的族类,是属神的子民(2:9)。

 

当丈夫如此行的时候,他们的祷告就不会受到阻碍。为什么?我们可借助路18:9-14去理解。那里提到两种人的祷告,一种是抬高自己、看不起人的祷告(即法利赛人的祷告),另一种是自觉卑微、寻求可怜的祷告(即税吏的祷告)。耶稣说,税吏比法利赛人倒算为义,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神看重卑微人的祷告,责备骄傲人的祷告。当丈夫轻看、不尊重妻子的时候,他们的祷告也会受到责备。

 

思想:

作丈夫的弟兄应该如何对待妻子呢?对待妻子是否如同对待脆弱的器皿一样?有否尊重妻子如神的子民一样圣洁尊贵呢?有否轻看妻子呢?能与妻子一起同心祷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