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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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区伯平
以弗所书1:3-14
3……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4……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5…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7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10…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11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12…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13…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啊,「在基督里」!这一篇在1:3-14节的「颂赞」祷文中,竟然合共9次提到「在基督里」及相近的词语!无疑,「三一上主」是这篇祷文的骨架,「神旨预定」是这篇祷文的调子,「齐全天福」是这篇祷文的信息;然而「在基督里」才是这篇祷文的信息主题。「在基督里」的关键在于「血的救赎」(第7节)。
父神因着基督,藉着圣灵,赐人恩福。然则一切都是围绕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而成就;因此,敬畏「三一上主」而简称为「信耶稣」,敬畏「三一上主」的人称为「基督徒」,敬畏「三一上主」的信仰和建构称为「基督信仰」(christianity),岂是无因。
再看「基督徒」这个称号的源流。「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使徒行传11:26)这个现象出现于大约主后47-48年。过了十多年之后的大约主后59年,「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使徒行传26:28)。可见在那时,巴勒斯坦地区的统治阶层也知道「基督徒」、这个新兴于叙利亚地区的「潮语」了。
再后几年至第一世纪60年代前半,使徒写道:「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彼得前书4:16)反映「基督徒」这个新兴的「潮语」,迅速地广泛散开,已经成为普遍教会接纳的、公认的、通用的称谓了。然后,「基督徒」这称号一直沿用至今,将近满二千年了。
思想:「三一上主」是圣经所显明的真理,于信徒却属于「奥秘」,因为至圣上主是超越受造世人的感知所能完全理解的。信徒不能独尊「三一上主」的「一位」,因此也不能独尊「耶稣基督」;却要围绕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工作(第7节)来认信「父神」和「圣灵」。「圣灵」显明「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显明「父神」。认清「耶稣基督」的身份,可以敦正歪谬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