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汝诚  

申1:5-17

 

以下所记的是摩西在约但河东的旷野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摩西在约但河东的摩押地讲律法说:那时,我对你们说:管理你们的重任,我独自担当不起。但你们的麻烦,和管理你们的重任,并你们的争讼,我独自一人怎能担当得起呢?你们要按着各支派选举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我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管理你们。当时,我嘱咐你们的审判官说:你们听讼,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 若有难断的案件,可以呈到我这里,我就判断。

 

申命记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向来都引起不少的讨论。犹太人马索拉本的圣经按照以全卷第一个字命名的传统,称它为Devarim;因为希伯文第一节的开头是「所说的话」。这也是本书第一分段(1:1至3:22)的题目。

在第5节摩西进一步说明他所要说的话是:「讲律法」。不过,「讲」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却是两个字:ho’eelba’er。第一个字的意思是:「行动开始前先有深思熟虑的决定」;第二个字是:「(如泉水般)清澈」。合起来就是:(当官的应该)清楚而且肯定地执法。换一句话来说,申命记是给作审判官执行律法的指引,也就是一本「法官手册」。整卷书的精神是法官要按公义判断(16节)。

要秉公处理案件,谈何容易?无论如何,摩西提醒法官听审如替天行道,要庄重谨慎,并且要升华至宗教的层面;因为法律是神所赐予的,要视之如对神的敬拜。

思想:今天的法律也要求市民尊重法庭的制度,视之如神圣庄严的事业。当法官的当然有着大大小小的压力。在香港,有许多法官是基督徒,我们应多为他们祷告,叫他们听审时能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