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少琪

罗马书1:16a

 

1:16「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这是罗马书其中一节最出名的经文,也曾感动过历代多少神的仆人。「羞耻」(be ashamed)这动词的希腊文读音是epaischunomai,在新约出现11次,保罗多次用此表达心志:「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ashamed);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1:12)保罗不以福音为耻,也不以为福音为基督受苦为耻!他在面临殉道时,更勉励提摩太不怕为福音受苦:「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ashamed),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

 

基督的经历是先苦后荣:先被羞辱、误会、鞭打和害死,然后才从死里复活、作王、得荣耀!基督徒和跟随基督的仆人不能大过我们的主,忠心事奉主的往往也经历先苦后荣的人生。特别在罗马帝国的时代,要信靠一位被钉死在十字架的人为救主,实在很艰难。保罗在书信中多次用绊脚石(希腊文为skandalon)来表达出十架的福音如何让当代人感到受冒犯。(加5:11; 罗9:33; 林前1:23)被钉十字架是何等凄惨、羞辱的刑罚,在犹太人来说,更因为旧约的教训,看被钉在十字架上为被咒诅的!(申21:22-23;加 3:13;彼前2:24)为什么生活优裕的人反要称那「生在马槽,像奴隶囚犯般死在十架上」的为主,并要效法他呢?在骄傲的罗马帝国首都人民面前,保罗不以福音为耻,也不以基督的十架为耻,并深信唯独十架的福音,才能拯救一切相信的。

 

艾得理牧师(David Adeney,1911-1994)是不以福音为耻的仆人。剑桥大学毕业后,1934年远赴中国河南宣教。后来到了贫穷的河南省方城,当时正值日本侵华。他刚出世三天的儿子夭折,但他仍到处扶贫,抵抗日军的强暴和残酷,挺身保护躲在教堂的中国人。方城教会经历几代后,兴起很多爱主的仆人,其中包括《迦南诗选》的作者小敏。1965年,艾得理在加拿大的夏令会感动了当时的年轻学生蔡元云,其后蔡医回顾:「这位满头斑发的外国人,竟然在中国疮痍满目的年日,走遍大江南北,毕生为华人事工燃烧自己,若主愿意,我也甘心为主献上自己。」

 

1968年,艾得理到新加坡成立「门徒训练中心」,用师徒式的方法培训亚洲信徒,首届学生有曾作华福会总干事的李秀全牧师夫妇。1994年,艾牧师安息主怀,选择安葬于美国奥克兰(Oakland)近郊的「中国山」(China Hill)。神兴起许许多多像艾牧师的仆人,将一生摆上,不以福音为耻,为福音全力以赴,成为多人的祝福!

 

思想

你又如何呢?你在亲友和世界面前是否不以基督和基督信仰为耻?是否不怕在公众场合表明你的基督徒身分,坚持基督徒的价值观?你愿意撇下一切,一生事奉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