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
哥林多后书 4: 1-2
4:1 我们既然蒙怜悯,受了这职分,就不丧胆,
4:2 乃将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
保罗谈到他作为传道者的资格。
他先说自己蒙了上帝的怜悯。蒙怜悯可以指着两个不同的意思:第一是指得着上帝的拣选而成为传道者:第二则是指着他获得上帝的拯救,成为基督徒。对保罗个人而言,两个意思其实是没有分别的。当他在生命里遇上耶稣基督以后,他既得着个人的拯救,同时亦蒙了基督的选召,成为祂的门徒。恩典和召命是同时领受的。
获得救恩与获得召命同时是传道者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我们为甚么志切传福音?因为我们尝过救恩的喜乐,尝过天恩的滋味,知道信耶稣有多好。我们经历生命的转变,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所以迫切告诉在困境里的朋友,生命的改变是可能的,他们也可以有所突破。
信仰带给人的一个理性困扰是上帝的公平问题,许多人就自己的人生际遇,抱怨上帝对他们不公平。我们向世人作见证,指出上帝常常是不公平的。但祂主要是不公平地对人好,而不是不公平地对人坏;祂竟然说罚不罚、应罚不罚,更借着祂爱子的牺牲,而拯救像我们这样糟糕的人。我们蒙了怜悯。
因着我们接受了不公平的恩典,为了减低这种不公平所带来的歉疚,我们志切向别人传福音,希望他们也同样得着怜悯。
传福音必须是出于爱的动机,我们领受过救恩的喜乐,希望别人也能得到。这是一种把好东西分享给别人的行为。无论做任何事,动机都是出于爱上帝和爱人,这样的动机才讨上帝的喜悦。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所以,虽然保罗曾说过传福音是不得已的,但我们不要将此话过分夸张化,不要把传福音当做一种纯粹被强迫的命令。
保罗接着强调他领受了传福音的职分。这职分不是人自行争取得来的,是受耶稣基督所差派而获得的。不是人拣选上帝,而是上帝拣选人,并且分派人结果子。
因着所领受的职分,保罗便「不丧胆」,这不是指他不惧怕,而是指他不会沮丧和绝望。纵然传道生涯不容易,纵然有这么多困难和险阻,他仍坚持到底。
常跟神学生说,传道人作为一个行业是非常不好做的。庄祖鲲牧师有次更说这不是人做的行业。他的意思是若然没有上帝的召命,没有人能在这行业长期熬下去。所以,我们必须清楚确认自己领受了这职分。
思想:
其实不仅是传道人,每个行业岂非也同样需要清晰的召命?特别是今天许多行业的工作环境恶劣,时间长,压力大,待遇和前景都不很理想;基督徒若是没有从上而来的召命,便将如同多数人一样,只把工作当做赚取糊口之资,这即是消耗生命的必要之恶了。
弟兄姊妹,你在上帝面前蒙了怎样的恩典?又领受了怎样的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