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

哥林多后书 2:14-16      

14 感谢神!常率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藉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215 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 

216 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我们继续「香气」的思考。

「香气」也有可能指着献祭时所流露出来的气味。保罗在其他地方提到香气时,都是指馨香的祭(弗5:2;腓4:18);如此保罗的意思是要成为祭品,流出芳香的气味。当上帝得胜的时候,保罗并非身处得胜者的行列,分享上帝的荣耀,却是成为祭牲,借着他的牺牲和亏损来荣耀上帝。

还得注意,保罗并非说香气是由他流露出来,所以属于他的,却说这是基督的香气。耶稣基督才是真正的祭牲,借着祂的牺牲来荣耀上帝。保罗乃至所有传道者,都没有专属自己的献祭和牺牲,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使命;上帝在人间只有一个使命,便是基督使命,祂的所有计划都是藉基督完成的,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只能参与在基督使命里,亦只能参与在基督的献祭里,分享祂的死和祂的活。在下面(4:10),保罗便详细提到他如何分享耶稣基督的死,也分享祂的复活生命。

我们参与耶稣基督的生命,在祂替罪牺牲的献祭上有分,然后作为祂的香气,流露出来,散发出去。

我们所散发出来的香气,是否必然能够吸引人归主,救人脱离罪海进入恩典中呢?保罗说效果一半一半,有人会因我们的传福音而信主,但也有人拒绝福音,并因拒绝福音而被上帝定罪。就像榴槤的味道,不是人人都受得了,有人爱死,有人恨死一样;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基督的香气,并非全人类都接受耶稣基督的拯救。如此,当香气散发出去,便在人间引起两个截然不同的反应:喜欢香气的人,便得以存活;不喜欢的人,便因此死亡。这里说的存活和死亡都是指在永恒里的。

这不是说对于拒绝的人,传福音的工作便徒劳无功了。不,香气仍然是香气,对无论是得救抑或灭亡的人,传福音者都散发了基督馨香之气。因为我们在上帝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2:15)不过,保罗用一个巧妙的说法,指出,基督馨香之气对得救和灭亡的人都有效用,但效用不同。对灭亡的人,这香气成了他们安葬用的祭礼;而对得救的人,这香气则苏醒他们的灵魂。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2:16)所以,传福音是使人死、使人活的职事。

传福音是这样具影响力的职事,竟然关乎别人的生与死,所以保罗说到这里,亦忍不住加上一句:这事谁能当得起呢?谁人背得起这样沈重的责任呢?他没有对这个自问的问题给予答案,但他的答案应是:靠着耶稣基督,我们都承当了这个对人影响深远的职事。

思想:

传福音是羞辱的职事,是自我亏损的职事,我们不愿意承担;传福音是决定别人生死、影响深远的职事,我们自觉无资格承担。无论是辱是荣,传福音的职事都是我们承担不来的。不过,保罗说:「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