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帖撒罗尼迦前书4:1–8
1末了,弟兄们,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既然你们领受了我们的教导,知道该怎样行事为人,讨神的喜悦,其实你们也正这样行,我劝你们要更加努力。2你们原知道,我们凭主耶稣传给你们甚么命令。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4要你们各人知道怎样用圣洁、尊贵控制自己的身体,5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不认识神的外邦人。6不准有人在这事上越轨,占他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警告过你们的。7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而是要我们圣洁。8所以,那弃绝这教导的不是弃绝人,而是弃绝那把自己的圣灵赐给你们的神。
保罗并未将“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这个要求,停留在原则或口号的层次,他强调信徒得晓得如何用圣洁尊贵守住自己的身体,就是要具体落实在他们的日常生活里。“身体”的原文是“器皿”,它有时被理解为“妻子”,但较多选择“身体”作为翻译,因为保罗曾在林后4:7提到我们的身体是一个“瓦器”。也有人倡议将之解释为男性的生殖器。不管具体意思何在,保罗的要求是很清晰的:用圣洁和尊贵的精神控制自己的身子,不要使之被情欲牵引着。
在4:6,保罗好像是别有所指,他不仅是泛称基督徒不要有婚外性行为,包括不要嫖妓,更特别提到不要跟“弟兄”的妻子发生婚外情,这既是逾越了神所设定的界线(越轨),又欺负了弟兄。神是非常不悦纳这样的恶行的,必然会报应他。“不准有人在这事上越轨,占他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警告过你们的。”
帖撒罗尼迦教会是否存在着这样的恶行,我们并不清楚。也许这是实有的事,藉提摩太转告保罗,由保罗亲自处理。但保罗却又强调这个教训他早已预先跟他们说过,并且郑重地说过不止一次(“切切警告你们”),那便不大可能是发生不久的事了,毕竟保罗没有见他们已近一年时间。
可以推想,这件失德事件,或许是发生在保罗向他们传福音之前,两个曾有婚外情的男女接受了基督信仰,保罗立即劝导他们分开,回归各人的婚姻关系,并警诫当事人这种不伦的关系是基督教所无法容忍的。我们未必需要估计这两个偷情男女最终没有听从保罗的劝告,仍继续行淫。要是他们的道德这样败坏,很难想象他们会维持信仰,在大难中仍对主忠贞;这样容忍罪恶的教会,也无法在给敌人捏住话柄攻击下得以延久。保罗在这里或许只是旧事重提,就他过去曾处理的一个个案,拿来作为举例而已。
保罗回归原则性的教导:“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而是要我们圣洁。所以,那弃绝这教导的不是弃绝人,而是弃绝那把自己的圣灵赐给你们的神。”(4:7–8)神是忌邪的神,祂不容许被祂所拣选呼召的人、被祂所征用的人沾染污秽,却要求他们成为圣洁。保罗重申这个圣洁要求是直接来自神,不是来自人的;所以凡是拒绝接受这个要求的,他们不是拒绝人的教训,却是拒绝神,并且拒绝神放在人心中引导人服从神的圣灵。
思想:
圣经的圣洁要求,不是关起门来的自我修练,也不是要求自己做甚么“能人所不能”的特技演出(诸如禁食四十日,儆醒祈祷三昼夜),而是在人际关系里的为与不为。有些事情是我们怎么都要做的,有些则是宁死都不能做的。择善固执,有所不为。
我们在人群中成为圣徒。圣徒的含义因此是社会性和伦理性的。
基督徒的性伦理其实是很简单的,归纳起来便是两句话:婚前不要有性行为,婚后不要有婚外情。努力守住自己的身子,不让心中的情欲泛滥,不给外来的诱惑辖制。此外,尊重身边的每个人,不将异性看为性象征和泄欲工具,也不侵占别人的利益,满足于神为自己划定的地界、分派的份。
不过,这样简单的道理却也是不易恪遵的。今天我们身处一个情欲泛滥、个人自由被高举为至高无上的原则的时代;情欲被视为自然的,而凡自然的便是合理的、人性的,节制情欲因而被视为不合理、反人性。“为甚么不可以?”是我们常常提出的问题,也是为我们悖逆圣洁要求提供的借口。
我们必须紧记4:7–8的教导:圣洁的要求是来自神的,拒绝圣洁的要求即等于拒绝神。不是拒绝传统,不是拒绝甚么落伍的清教徒道德观,不是拒绝一夫一妻的霸权主义,而是拒绝神的直接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