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建国博士
经文:民数记5:11﹣15
1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1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若任何人的妻子背离妇道,对丈夫不贞,13有人与她同寝交合,这事瞒过她的丈夫,没有被发现;她玷污自己,没有证人指控她,也没有被捉住;14丈夫若生了疑忌的心,对妻子起了疑忌,认为她玷污自己;或是丈夫生了疑忌的心,对妻子起了疑忌,虽然她没有玷污自己,15这人要带妻子到祭司那里,同时为她带十分之一伊法大麦面粉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乳香,因为这是疑忌的素祭,是纪念的素祭,使人记得罪孽。”
民数记五章讲到以色列营的洁净,首先讲到三个礼仪上的不洁,与罪无关。其次有关亏负与赔偿,已经牵涉到罪。而第三个是去除婚姻中的不贞,则是极严重的罪,要用礼仪及审判双重方式来解决。
经文讲到两种可能:一是女人犯了奸淫,丈夫苦无证据(5:12﹣14a、27、29),另一种是她无辜,丈夫疑心却没有根据(5:14b、28、30)。两种情况都要用相同的程序来处理,而且这程序只解释一次(15﹣26节),要证明她有罪或无辜(19﹣22节)。处理程序有三个要点:
1) 献上疑忌的素祭:丈夫要把她带到祭司那里,献上疑忌的素祭,“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乳香,因为这是疑忌的素祭,是纪念的素祭,使人记得罪孽。”(15节)
2) 喝下搀土的圣水:祭司要叫那妇人喝致诅咒的苦水,并在神面前赌咒起誓。若妇人真的对丈夫不贞,苦水进入她体内,她就要“肚腹肿胀,大腿萎缩”(这是子宫及性器官的委婉讲法),不能生育。相反的,若她无辜,就可免受这灾,并且能够生育,证明她是贞洁的。
3) 祭司参与的验证:民数记没有歧视女性,而是保障她们的权益。古代社会大多是男尊女卑,当时男人只要以妻子不贞,就可任意休妻。本段却要求祭司介入,一同验证女方是否不贞,而不是单凭一面之词,要经过验证才可定案。而且使用圣水在其中,更指出耶和华才是真正定案的主。
思想: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良好的婚姻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如果因为配偶不贞而产生疑忌,则是最大的不幸。即使证据不足,难以定罪,但只要有疑忌,就足以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华人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社会问题严重。婚姻若有问题,不可冲动行事,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宜求助牧者专家,按圣经原则行事。更当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平日增进夫妻感情,防杜任何破坏婚姻的小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