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建国博士

经文:民数记612

 

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无论男女,若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愿意离俗归耶和华。”

 

有一种人,他们在世俗社会中,甘愿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他们是与众人“迥然不同”的人。他们被神和人记念,不在于他们的丰功伟业,所作所为,而是在于他们的生活态度,生命见证。事实上他们美好丰盛的属灵品格,就是最有力的事奉。这种人,旧约特别称作“拿细耳人”。

 

“拿细耳人”nezer源自动词nāzar“分别”,是圣经中提供人自愿过一个相当于祭司那样圣洁生活的愿。民数记六章记载,有关拿细耳人:(1) 男女皆可:可能包括“会幕前事奉之妇人”(出38:8)。对比祭司只限亚伦的男性后裔。(2) 可以有期限,亦可以终身归主然而为免儿戏,犹太人传统,拿细耳人之愿至少要一个月。(3) 离俗:他们在生活、仪表上要“与众不同”。(4) 归主:然而更重要的是,要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单单为主而活。这是一个生活的愿,而非工作的愿。不在乎“做”甚么,而在乎“不做”甚么。

 

拿细耳人之愿,有三个“不”:

 

1) 禁酒:代表甘愿过“简朴”的生活。酒代表神赐给人的喜乐。然而拿细耳人既不要罪中之乐,亦不要世俗之乐,而是单单以神为乐。

 

2) 禁剃发:代表对神绝对“顺服”。拿细耳人要像大祭司一样,头上有一个醒目的标帜。大祭司头上有冠冕,额前金牌上有“归耶和华为圣”的字样。拿细耳人则要任凭头发长长了,不论一个月或三年、三十年,不在乎方便不方便,更不在乎体面不体面。头代表个人的主见,一个人连自己的头发都没有意见了,代表完全遵从神的意旨。爱神之所爱,恨神之所恨,对神绝对顺服。这是拿细耳人最醒目的标识,走到那里就见证到那里。

 

3) 禁摸死尸:代表“圣洁”的生活,因为死亡是从罪来的。他要比照大祭司的标准,任何时候,即或是自己的至亲过世,都不可以接触死尸(民6:7;利21:11)。不容罪恶污秽来沾染他的生活与生命。

 

 

思想

先有所“是”(being),才有所“能”(doing)。您愿为主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