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27:30
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耶和华为圣的。
经文说明,应许之地所出任何东西,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耶和华为圣的,到底我们如何理解这句?
首先,利未记中的「土地」观念很重要,土地不只是地理的范围或某地主所拥有的地方,所有以色列的土地的拥有权是耶和华的(利25:23),这是何等合理的推论,因为人作为有限寿命的生物没有可能永远拥有比人类更长寿的土地,土地的恒久,只配得上神作为永恒主,因此土的属权只能在于神,神是所有土地的拥有者。
第二,既然神是土地的拥有者,所有地土的出产本身都应该属于耶和华的。但由于耶和华把迦南地赐福以色列民作为礼物,这礼物成为以色列民的恩惠,是祂,愿意把本来属自己的出产供给以色列民的日用饮食,是祂,把本来在埃及作奴隶的以色列民领到这应许之地,以致他们可以成为土地的地主,幷自由地作耕作。因此,利27:30要求以色列民献上十分之一的前提,就是说,以色列民所拥有的另外十分之九本身都是恩典,是神给予以色列民的礼物。
第三,以色列民奉上十分之一给耶和华,其实是一种宣认,以奉献的行为宣认土地的拥有权是耶和华,这「圣地」的出产本身是要「是归耶和华为圣的」,现在以色列民藉奉献的行为,把「圣地」的出产归给神,便等于宣认土地是耶和华的。这样,奉献把自己成为受恩者,站在受恩的地步,看自己所得的东西是恩典,现在只是归还这些恩典给赐恩的神,记念及感谢神在这人身上种种的供应。
思想:很多时我们心底有一个心态,认为奉献的金钱是属于自己的,属于自己的思维往往会把奉献看成为自己的成就及能力,也视奉献为消费,事实上,消费与奉献完全不同,前者把自己看为消费者,把自己看为有能力有财力的人,也视自己所给的东西是自己的,这样的人有时期望对方提供服务,用这心态奉献的人便期望教会为他提供服务,而不是自己服务别人。今天的经文正挑战我们,让我们明白就算自己有很多钱,都只不过是一位受恩者,如果没有神的恩典,我们都没有可能拥有地上一切的财产与生命。由今天起,要以受恩者的心态来对待十分之一的奉献,以奉献宣认神一切在自己身上的供应与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