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成中博士
经文﹕加拉太书3:23—29
23 但这「信」还未来以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像被圈住,直到那将来的「信」显明出来。24 这样,律法是我们的启蒙教师,直到基督来了,好使我们因信称义。25 但这「信」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启蒙教师的手下了。26 其实,你们藉着信,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 神的儿女。27 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 28 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29 既然你们属于基督,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犹太人一直看到他们与外邦人有很大的分别,其中的一个主要分别是犹太人有神的律法,而外邦人则没有,这分别甚至可以叫犹太人不能与外邦人一同吃饭,这也是保罗所要责备的(第二章),然而,保罗郑重的指出,犹太人与外邦人没有分别,因他们二者都是罪人,犹太人不能因行律法而称义,是以他们与没有律法可循的外邦人同样是罪人(2:15—16)。保罗继而在这段(3:23—29)指出,犹太人与外邦人一方面都是罪人,然而,他们都要藉着信而得义,凭着信,他们是没有分别的,他们都要成为神的儿女(3:26),在基督里他们都要成为一(3:28)。
犹太人一直所看重的,就是他们的律法,他们也视没有律法可循的外邦人为不洁净,保罗要指出他们的错误,就是律法不能叫犹太人称义,只有信才叫人称义(2:16)。保罗继而指出律法与信心的关系,律法就好像是人的「启蒙教师」(3:24),启蒙教师是要督管孩童,包括带领他们上学的奴仆,当孩童长大成人后他们就不再需要这些启蒙教师,同样地,当基督成就了他的救赎,人要因着信就可以得称为义,人就不再需要好比是启蒙教师的律法了(3:24—25)。
犹太人与外邦人有分别的吗?保罗一而再的说是没有分别的,一方面他们都是罪人(2:16; 3:22),另一方面他们都是要藉着信而称义,并要凭着神的应许而得产业(3:22, 29);过往外邦人是被犹太人看不起的,藉着信,他们要与犹太人一起成为神的尊贵儿女(3:26);藉着信,不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男人或是女人、作主人的或是作仆人的,他们都要在基督里成为一(3:28),也要照着应许承受产业(3:29)。
问题
我们昔日都是犹太人眼中的外邦人,因着基督的救赎,藉着信,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得着基督的救恩,并得着神儿女尊贵的身份,这全是神的恩典,今天你的生活行为是如何的?你的生活行为是否可以荣神益人,是否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腓1:27; 弗4:1)?你会否仍活在某些旧人的生活中(弗4:22)?你可以如何过更好的新人生活(弗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