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成中博士
经文﹕加拉太书2:19—21
19 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20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如果义是藉着律法而获得,那么基督就白白死了。
保罗在前段(2:15—18)指出不论是有律法的犹太人或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他们其实都是罪人,唯一可以叫人离开罪人的身份并得以称义的,就是藉着对基督的信。保罗在这段(2:19—20)进一步指出他是与基督联合,那不单是与基督同死,更是与基督同活,就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没有人能遵行律法而得称为义,保罗是清楚知道这点的,是以拥有律法的他也信了基督(2:16)。保罗在此重申他的立场,就是他要离开律法的倚靠(「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2:19])。他这立场是绝对的,就是绝不会重回倚靠律法这条旧路(2:18),不单如此,他更与基督联合,就是与基督同活而有的新生命(2:20)。另一方面,离开律法的倚靠并迎向基督的救恩会叫人成为罪人吗?甚至因此基督是会叫人成为罪人的吗(「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自己却还被视为罪人,那么,基督是罪的用人吗?」[2:17])?保罗一方面强烈否定此点(「绝对不是!」 [2:17]),另一方面则指出,信基督的人要与基督联合并有新的生命,那也是深深体会到基督为他舍己的大爱并与主同活的新生命(2:20),因此基督的救赎确是有功效的(「如果义是藉着律法而获得,那么基督就白白死了」[2:21]),也全是神宝贵的恩典(2:21)。
今天我们都是信主的人,并已得着新生命,我们可以如何更好的回应 神?一方面我们要常带着向神感恩的心:基督为我们舍己,衪给我们的大爱让我们可以有永恒的盼望,我们要常常感谢衪;另外,我们也要好好的活出我们的新生命:我们要离开神所不喜悦的罪恶,同时也要作神所喜悦的事,服从神的教导,听从圣灵给我们的指引,这一定是能荣神益人和见证神的新生命,也是我们向神给我们恩典最好的回应。
问题
在你过去信主的年日中,你的生命在「荣神益人」和「见证 神」的层面上是如何的?那是有逐步增进的,还是变化不大,甚至是有所退却的?你认为在哪些方面可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