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少琪牧师
罗马书11:13—14
13我对你们外邦人说,正因为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我敬重我的职分,
14希望可以激起我骨肉之亲的嫉妒,好救他们一些人。
真正敬重传福音职分的仆人,会一生付上代价去传福音!保罗如是,历代忠心的仆人也如是!基督教来华的第一位传教士马礼逊于1807年9月4日到达澳门。1810年,太太为他生了第一个儿子约翰,但儿子出生后就夭折。澳门的华人起初不容许他把儿子安葬,最终才让他儿子在北边一个小山丘上入土。过了几年,太太带了另外两位儿女回英国休养,在1820年才再回到澳门。不久后,她怀上第四位孩子,却在1821年6月10日,因病而致与胎儿俱亡。来华第二位的传教士米怜有一名言:「一个人想学好中文,必须具有铜的躯体、铁的肺腑、橡树的头、弹簧的手、麻鹰的眼、使徒的心、天使一样的记忆和玛土撒拉的寿数!」华人教会第一位牧师梁发在1816年11月3日接受米怜的施洗。到1854年,已经年迈的梁发身体不佳,儿子梁进德劝爸爸不要多劳,梁发说:「我信主已40年,外国弟兄尚且不远万里而来传福音给中国人,我是中国人,怎忍放弃不为?到最后一分钟我也要传福音给人。」
11:13—14这两节的直译是「对你们外邦人,我说:既然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我荣耀我的职分;为的是要我的骨肉(肉体)嫉妒,并要从他们中间救些人。」真正敬重自己基督徒和神仆的职分的人,就会一生付上代价尽力传福音,尽力救些人。保罗强调:我重视我的职分,我要努力救同胞,总要救些人。保罗有强烈爱同胞和爱灵魂得救的心。
「我骨肉之亲」这片语的原文直译是「我的肉体」(my flesh)。保罗在这里用「肉体」是对9:3作首尾呼应。在9:3,保罗说:「按照肉体,以色列人是我的兄弟,我的亲戚。」「我的肉体」这表达表露出保罗是何等爱自己的同胞!同胞的痛,就是自己的痛!保罗想激起「同胞的嫉妒」,让同胞对福音产生好奇心!因此,保罗就更积极向外邦人传福音,让同胞受刺激,被神感动,产生好奇和追求,最终或能信主得救。
自己常常被许多传教士无私地深爱中国人的心所感动。几十年前,台湾彰化有贫穷孩子周金耀因意外受伤,腿部严重受伤,以致灰心到想自杀。英国传教士的兰连玛玉师母于心不忍,勉强不情愿的丈夫兰大卫,在自己腿上割下四条一寸乘三寸的皮去拯救金耀。这「切肤之爱」常常激励我。她有一名言:「如果割我的皮肤给金耀,可以治好他的病,又有什么不可呢?耶稣基督为了爱世人的缘故,都甘心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而我们是宣教医师,我们为了医好金耀而割一些皮给他,又算得了什么呢?」在彰化,他们夫妇留下两大信念:「上帝爱人」和「要照顾贫困病人」!他们的儿子兰大弼生在台湾,一生服侍台湾百姓,建彰化医院,并设立四大宗旨:「医疗、传福音、帮助穷人、教导」。他晚年罹患失智症,与人聊天时只能讲出「台湾」二字,临终前说:「不要忘记贫穷的人」!他们的见证感动许多人,兴起了不少「信仰世家,医生世家」!我们也会这样爱同胞吗?
不少以色列人逼迫保罗,保罗却是一生以爱回应,一生挂念同胞的得救!我们又如何呢?我们真的敬重我们的职分吗?我们在同胞和其他民族得救的圣工里付上了多少代价呢?
思想
你愿意割「四条一寸乘三寸的皮」给一位贫穷的病人吗?
今天,你愿意多为在不同地方的宣教士祷告吗?并在支援他们的圣工上有份吗?
与不同的同胞相处时,有时候是喜乐的,但也有不同意见和矛盾的时候。你是否也有一生爱同胞和一生渴慕同胞得救的努力和心肠呢?
在向同胞传福音的圣工上,你有份参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