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19:1—2

 

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2「你要吩咐以色列全会众,对他们说:你们要成为圣,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神圣的。

 

利19:2节是整个神圣法典的思想中心,原文直译是这样:「你要向以色列子民的全会众说话,你也要向他们说:你们要成为圣洁的,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

 

首先,经文以「以色列子民的全会众」、「他们」及「你们的神」等字眼,说明这命令是一种群体性的命令,圣洁的要求对象不只是祭司或利未人,这些神职人员固然要圣洁,但会众不可因为这些人的圣洁而合理化自己的不洁,曾有人说:「不要用传道人的准则来要求我!」但这说法不能通过考验,因为圣洁的要求是向全以色列民所发的,今天也向你而发。再者,经文描述耶和华是「你们的神」,祂不是某类人的神,而是整个群体的神,耶和华与以色列民整体有一个不可打破的盟约关系,以色列民的身份便系于此,没有了神,便没有以色列民,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因此,基于这种盟约的关系,圣洁是神向整个群体而发的要求。

 

第二,经文核心的吩咐是「你们要成为圣洁的」,这种吩咐比较抽象,因为圣洁的要求往往只让人想起道德上的圣洁,在性行为(利未记18及20章)与社会公义(利未记19章)上合乎道德圣洁的要求,这些道德的行为重要,但都不是真正圣洁的定义。要明白圣洁的要求背后的原因及定义,我们必须看看神所提供的理由:「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经文没有说圣洁会为子民带来甚么利益,也没有主张维护某样的核心价值,更加没有为了自保而追求圣洁。神的子民之所以要成为圣洁,全是因为他们所信的神本身便是圣洁。我们起码要留意两点:(1)圣洁本身的定义与神的本性有关,众学者认为圣洁的定义便是完完全全进入神的性情及领域,因而不能用世上任何的东西来定义它,只能用神的本性来定义;(2)当以色列民成为圣洁时,便等于他们分享了神的性情,学者把这种情况称为「效法神」(imitatio Dei),亦即是,当以色列民实践种种道德的条例,在他们的生活方式上保持圣洁,他们便可以分享神的性情,让世人看见他们背后的神。

 

思想:今天神吩咐神的子民要圣洁,这不是一种生活的意见,而是一种必须遵行的命令。命令本身要求神的子民要分享神的性情,因为神与子民本身有盟约性的关系,当神的子民圣洁时,他们便称得上圣洁的族类。到底你的生命也分享神的性情吗?别人能在你身上找到神圣的光辉吗?由今天起,效法神的圣洁,让人在你身上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