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在2016年2月,我们曾默想利未记1-16章,而在本月,我们会默想利未记第17-27章。众学者都认同,利未记就是分开这两大段落,第一段(利未记1-16章)被称为「祭司妥拉」(Priestly Torah),而第二段(利未记17-26章)被称为「神圣法典」(Holiness Code),两段对如何彰显神的圣洁有不同的进路,但却都认同圣所的洁净与神同在的重要意义。到底它们两者的神学有何分别呢?
「祭司妥拉」(利未记1-16章)最大的关注是圣所的洁净,大部份条例都是用来除去礼祭上的污秽(ritual impurity),所谓礼祭上的污秽,就是一些与道德无关的污秽,却又影响圣所洁净及得以完全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尸体、皮肤病、身体的外流物(如精液及经血)、不洁的食物等等,它们会影响礼祭的完整性,也影响了圣所的运作及洁净,所以需要用水、火、血来除污,保持圣所的圣洁,好让神在会幕与以色列民同在。但「神圣法典」(利未记17-26章)最大的关注是圣所以外的洁净,借着除去道德上的污秽(moral impurity),把圣所的圣洁延伸出去,这些道德上的污秽包括不合道德的性行为、社会不公义、对穷人及寄居人士的欺压等等,当以色列民守着「神圣法典」的条例时,便能把圣所的圣洁带进生活中,活出与别国不同的生命,成为万民中的见证。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利20:24) 这节金句便是「神圣法典」的重要句(当然还有利19:2,我们在之后的灵修会解释),这句说明以色列民作为恩约的子民,需要活得与万民有分别,他们不可与万民一样有不当的性行为,也不可与万国一样欺压穷人,他们在迦南风俗盛行的巴勒斯坦地要活出神圣的光辉,便要坚持「神圣法典」的吩咐。这样,以色列民才可以成为圣洁的族类,以他们的生活方式见证神的圣洁。
思想:我们生活在黑暗的时代,世人的种种生活方式与基督徒应有的生活方或显得格格不入,到底我们是否有道德的勇气,活出与万民有分别的圣洁生命?当我们这样做时,世界会不喜欢我们,世人会想尽方法打击我们,甚至逼迫我们,在这关头,基督徒有两个选择,要么我们便被世界同化,与万民无分别,要么我们便活出神所要求的圣洁,与万民有分别,前者容易,后者困难,但后者却是「神圣法典」的使命,就是让万民在我们的生命中看见神圣的光辉,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