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应该事奉神
事奉是神的旨意、恩赐与祝福,是每个基督徒的责任和本份。所以,很多信徒在蒙恩得救,成为神的儿女以后,便在教会里学习真理和参与事奉,这是合乎神的心意、是蒙福的,也是值得鼓励的。
每个基督徒都应该遵行神的旨意,参与事奉,因这是理所当然的(罗12:1–2),不应推却的。有很多信徒都愿意竭力多作主工,为要得神的喜悦。再者,那忠心、良善的仆人才能得奖赏,有谁愿意成为又懒又恶的仆人呢!(太25:14–30)
没有参与事奉的信徒
没有参与事奉的信徒常被人视为不爱主、不热心,被其他信徒看为疏懒、爱世界、不肯放下家务或工作去服侍神,更会被看为不配作主的门徒……
除了个别信徒真的有软弱,不愿付出,爱自已多于爱神,其实,大部份的信徒都是愿意事奉的。若他们没有参与,或没有全然投入,想必有他们个人的原因。我们要知道很多作民工的,工作时间长,连主日也常常要超时工作。他们不是无心事奉,只是限于环境,连休息的时间也不够,我们何忍要求他们把睡眠的时间也拿出来呢?
有些信徒虽然只是料理家务、照顾家人,但很多时候,家务并不比做工的轻省。也有些信徒的家里,只有她一人信主,经常受到家人的压迫,若他们多参与教会事奉,怎能叫家人认识神,得着救恩呢?所以,我们无须带着有色眼镜去看这些信徒,更不要随意定他人的罪!
世上的工作不属灵?
我们常以为社会里的工作都是属世界、不属灵的:“我们工作只是为了糊口,并不用那么尽心尽力。那些无良不信的老板赚大钱,对员工不会多给一点,哪用为他卖力呢?在教会里服侍神就不一样了,这是属神的工作,是神给我的恩典和召命,而且将来我要向神交账,得神的奖赏,我应该用积极的态度去做。”这样对吗?
当我们阅读弗6:5–8有关仆人的本份时,我们会留意到,保罗是教导那些替别人工作的信徒,要以忠实的心顺从他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并要甘心乐意地服侍,好像服侍主。读到这里,我们常会感到不是味儿,心里总有不服,很快便会把这教导丢在一边,在自己的工作里我行我素。心里或许想:“对我好的老板便尽心点,有升职加薪机会时便努力点,至于那些无良顾主、没前途的工作,得过且过就算了,何须用心尽力呢!”看来,那些提醒只是在教会里事奉主时才适用。是这样吗?
若我们把保罗的教导读下去,便会感到惊讶。保罗随后说出,我们对属世工作要尽心竭力的原因:“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6:8)这清楚说明,无论我们的工作是什么,打工的、做买卖的、做自由职业的,做了什么美善的事,就将从主那里领受这事的回报。美善的事就是指我们在工作上,存着忠实的心和甘心乐意服事主人(弗6:5–7)。
原来,世上的工作并没有属灵或不属灵之分,在神眼里,世上的工作也是神的安排,是我们生命的一部份,与教会里的事奉没有分别。教会里的事奉要忠心、尽力;世上的工作也当忠诚、甘心,两者都必得神的赏赐。
世上的工作也是事奉?
“既然教会的服侍和世上的工作同样可得到赏赐,我的工作或生活那么忙碌,还用那么辛苦去事奉神吗?只要我在工作上努力便是了!”真的吗?
这想法有点偏了,要明白,我们是需要工作的,否则如何维生?服侍神也是他的心意,我们当把自已献为活祭,为主所用,包括在教会和社会里。神若给我们事奉机会,便当尽心竭力,对世上的工作也当存同样态度和原则,否则我们怎能在工作上为主作见证、荣耀神呢?在教会、家庭和社会工作里,我们要取得平衡,不宜重这个、轻那个。除非神有特别的呼召,例如神呼召你放下工作,专一跟从主,在教会里全职事奉。
所以,以弗所书这段经文不是论及教会的事奉,而是要教导我们做仆人的,除了从工作中赚取金钱外,工作也是将来能否得神奖赏的考核事项之一。原来,我们应切切渴慕事奉神,而事奉是可以在教会里,也可以在家里,更应该在我们的职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