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提前6:11)
为财利丢弃良心
世上有很多人为财利丢弃良心,使徒保罗直言:“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6:10)。何谓“贪”呢?“贪”就是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本来“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8),但还是不满足自己所拥有的,心中私欲不断发动,想得到更多更多,这就是“贪”了。
弟兄姊妹不要误会保罗教导我们不要赚钱工作(帖后3:10),基督徒绝对需要积极地做实际及有永恒价值的事,也要工作赚钱维持生计(参传11:6;提前5:10;林前15:58)。假若“贪”可以收藏在心里,没有行动,不会构成罪行,但圣经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所以,人容让“贪”在头上筑了巢,就很难不孵出“罪”来,最后会导致犯罪而死亡。
保罗写提摩太前书的背景,就是针对一群在教会出现的异端,他们本来是信耶稣,但后来因为“贪财”的缘故,竟在教会行恶散播“与福音真道不合”(提前6:3)的异端教导,引诱其他信徒离开唯一可以得救恩的福音真道。这些本来信福音的人,后来又转信异于福音的教导,保罗形容他们是没有“良心”(提前1:5、19,3:9,4:2)。
不能够进入天国
其实这个“良心”可以译作“良知”,根据字典的解释,这是一种人与生俱来分辨对与错的能力,也能够使人对自己的过错感到自责。情况就如五旬节圣灵降临后彼得第一次向犹太人讲道,指出他们杀了神所立为主、为基督的耶稣“觉得扎心”(使2:37)一样。
但保罗在提摩太前书指出,这些“散播异端”的基督徒丢弃“良知”(提前1:19),因为他们已觉得自己不再需要耶稣基督的恩典,“反去讲虚浮的话,想要做教法师”(提前1:6下–7上),引诱其他无知的信徒“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提前1:4上),因为“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4下)
失去“良知”而转信异端的后果相当严重,保罗形容他们“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1:19下)。一艘破坏的船,不但会入水,更在海上飘忽不定,最终船在途中沉没,无法抵达目的地。比喻的实意就是那些迷惑人的和被迷惑的“昔日基督徒”因不能分辨福音的真伪,竟离开真正的福音教导,失去了承受救恩的信心,最终不能够进入天国。
福音的真正意义
你明白真正的“福音”吗?保罗很清楚在提前1:15表明真正的福音就是“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他坚定地说“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还坦然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是一个何等的“罪魁”,在未信主之前竟无知地逼迫基督徒和神的教会,“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所以,当保罗信主蒙恩得救之后,他完全被神的恩典充满成为一个基督里有信心和爱心的人(提前1:14)。
因此,他很明白基督徒得救后,必须要有信心和爱心,还要有良知,因为人没有良知,人就无法知道自己的罪(无法是过去、现在或将来),都需要耶稣基督的恩典赦免。在提前1:12-17,保罗回想起他昔日在罪恶中的“无知”,唯有接受神所赐下耶稣基督的福音,现在才有机会靠永远相信这个惟一的福音蒙恩得救。所以,基督徒怎能在得救之后,还会“走回头路”再次跟随“人”或“魔鬼”制造出来的方法,代替一直清楚又明白的真正福音呢?
与所信的福音相称
世上的风气(弗2:2,6:12)除了教人要一心追求财利之外,也教导人做“大事”。古语亦云:“欲成大事,必须心狠手辣”,这句话或对或错。对的地方,教会一定要清除异端,不可再有人在教会散播异端影响基督徒的信心,如散播一些与福音真道不合的说话和行为。
错的地方,基督徒仍要有“良知”,用爱心在教会多说造就人的话,并靠着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圣经的教导,在教会、社会、家庭、工作环境、甚至私底下的生活都要为主作美好的见证,把握时间竭力地传福音,带人信主。最要紧的还是要切实地爱护主内的弟兄姊妹(彼前4:8),恒常如此行才与我们所信的福音相称,预备好等候主耶稣回来给忠心的信徒得永恒的赏赐。
“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提前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