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蔡姊妹
不正确的婚恋观也从社会蔓延到了教会。例如:一个教会的年轻传道人某某弟兄,在教会担任的是讲台服侍,在谈恋爱期间,和女朋友婚前同居,在教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教会同工会知道后,对该弟兄执行了教会纪律,暂停了他在教会的一切服侍,责令其悔过,并写悔过书。该弟兄认真省察自己,诚心接受教会处罚,并在教会同工会议上公开认罪悔改,和女友也在大家的祝福声中,举办了婚礼。婚后,该弟兄和妻子坚持参加教会信仰生活,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教会商议,一致决定恢复该弟兄讲台服侍的工作。如今,该弟兄和妻子都在教会共同服侍,成为基督化家庭的范例。
过去,我们已经提到婚姻的意义,是一个在主里结合的关系与盟约。夫妻的结合,要反映神的圣洁与爱的属性。另外,我们也谈到婚外情的问题,婚姻以外的一切性关系,都是罪。那么,婚前同居也是罪吗?
几年前,美国一些调查资料显示,约有三分之二的成年人,支持婚前同居;因此,婚前同居好像也成了美国社会的新常态。调查分析,有年青人认识结婚是冒险;也有因为父母亲友的破裂婚姻,他们不希望婚姻当中有出错。于是,希望在为婚姻作出承诺之先,以同居方式来测试是否可以一起生活?
调查资料也显示婚前同居的一些原因:
- 84%的支持原因是为了测试两人的契合程度,
- 9%是为了实际生活的便利,
- 5%是为了节省房租
同居原因的分析:
一、 为了担心婚姻出错,以同居来测试二人契合程度,是很难进入神圣的婚姻。因为二人亲密生活的关系中,从没有想过要在婚姻关系中为对方付出,这种以测试的心态来探究婚姻的意义,是错误的;也不能建构正确的婚姻观和亲密关系。
二、 或许二人分隔异地生活和工作,为了方便彼此常常亲近而同居。既然大家想建立亲密关系,又常常相近,为何不考虑名正言顺结婚?相信当中也隐含不想作出一世的承诺。
三、 为节省房租,与异性同居,大家可能共同订立一些合约;但这种可随意解除的合约,绝对危害了婚姻的盟约。若双方没结婚意愿,却亲密地生活,容易让双方在婚前性关系上犯罪。
无论任何原因,都可从分析中显示,同居绝对是不想为一生的婚姻盟约作承诺。既是这样,他们的同居关系,就绝对是一个问题。
基督教绝对反对婚前的同居;因为当中容易引发婚前性行为的罪。同居的情况,无论在男女的名份和关系上,二人没有结婚,却亲密地生活,甚至发生婚前性行为,这都不符合神设立婚姻的目的。蔡姊妹提到的年轻传道同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与女朋友婚前同居,但都是不合宜的事情。纵使他们没有婚前性行为,都不是好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