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得牧师
约翰•斯托得(也译司徒德;John Robert Walmsley Stott,1921–2011)是当代的福音派领袖。他是英国教会(圣公会)的牧师,从1945年按牧以来,都是在伦敦的诸灵堂(All Souls Church)担任牧师。他在福音派中的影响力之大使得有人说:“如果福音派可以选一位教宗,他们大概会选约翰‧斯托得。”他虽未攻读博士学位,但因他在基督教界的卓越成就,曾在英、美、加等国获得许多荣誉博士学位,并且被任命为伊利沙白女王的皇家牧师。
以上是维基百科给斯托得牧师介绍的第一段。[1] 如果你不认识他,或者没读过他的著作,那么你对20世纪下半叶的基督教福音派,就不算真正的认识。
我所接触的华人教会领袖,没有不尊敬、不赞赏他的;很多人以阅读他的解经书和著作来向他学习,因为他的睿智、谦卑、理性、品德、神学、宣教和讲道,都令人看到顺服基督的榜样。我也自称算是热爱并推崇他著作的一个读者。
我阅读斯托得
他一生出版的著作有50多种,译成中文的也不少,其中也有在内地印发的。10年前我研读《宣教与灵性》一科时,选择了福音派路线作为我的作业,就是着眼于斯托得牧师。那时,要从他所写的40多本书里作功课。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斯托得对使徒的定义。在他经典著作之一的《认识圣经》一书里,他说“耶稣的使徒有4种特性”,要点如下:
- 他们是基督亲自选召并赋与权威。
- 他们都是亲眼见过基督。
- 他们有圣灵特殊的启示。[2]
- 他们有能力行神迹。
以上,每一点都有根据圣经的解释。我引用的是台湾校园书房于1991年的修订版,127–129页。这中译本的初版是1976年,英文原著在1972年出版,也就是洛桑世界福音大会的前两年。众所周知,1974年在瑞士洛桑的福音会议是基督教福音派的新里程,它的信仰起草人就是斯托得牧师。
使徒定义的修正
以后,斯托得牧师在他的另一本书也提到使徒的定义,那是2002年出版的《论领导:圣经中的教会、福音与事奉的模式》,中文译本在2004年也由校园书房出版。但是我留意到一点点的不同,30年后的这本书是这样说的:
“他们是独特的群体,具有下列3项特质:首先,他们直接由耶稣基督个别拣选、呼召以及按立,并未经由任何人或任何机构。”
“其次,他们在历史上亲眼见过耶稣—无论在他3年的公众服侍(例:可3:14;约15:27)或至少亲眼目睹他的复活(例:徒1:21–22)。”
“第三,他们得蒙应许,真理的圣灵将指教他们,叫他们想起耶稣教导过他们的,并帮助他们,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4:25–26,16:12–15)。新约中充满了这些伟大的应许。”
“使徒这3项特质,赋予他们独特的权柄,并让他们在从事如写作新约这般特殊的事工时,能够胜任。因此,维护这3项特质是极为重要的。”[3]
使徒独有的条件
整个段落不再提说使徒的第四项特质,就是在《认识圣经》一书所说的“他们有能力行神迹”。其中的原因不会是斯托得牧师忘记使徒定义的4种特性,或第四种特性在这一段的解说不重要而不提了。据我推测,应是“有能力行神迹”不是使徒独有的条件。
这一点,从他的英文用词中更容易看出。他原本写的是“The apostles of Jesus appear to have had a fourfold uniqueness”,是“4种独特性”。[4] 既然是“独特”,就不是其他信徒所有的恩赐。但实际上,无论新约的司提反和腓利(不是使徒;参徒6–8章),或教会信徒行异能的恩赐(林前12:28),都表示行神迹不是局限于使徒的“特性”(uniqueness)。我个人认为这是对斯托得牧师于2002年的著作不再提当初所说—使徒定义第四点—的最合理解释。
学到什么?
以上的发现,虽然好像问题不大,却有深刻的教训。首先,无论是怎样聪明能干的领袖或伟人,也要不断学习并且扩充自己的认知,有需要时还要作出新的修正。其次,研读圣经或探讨信仰,或研究学问,或追求真理……它不只是此时此刻的工夫,从斯托得牧师的这个小小实例来看,它是至少30年不断的追求,所以他作了修改。
众所周知,研读圣经也不只是一生一世的大事,它是从新约时代一直延续到今日的教会与社会的大课题,横跨了两千年的教会经验,且一直在追求更好地明白圣经。我好像讲的太大了,但的确如此。我们只有倚靠圣灵的光照,以谦卑,以顺服和不断分享所看到的心得,来走前面的路。这3点(谦卑、顺服、分享)也是我从斯托得牧师那里学来的。[5]
注释
- 这里未使用“都是”,表明不是所有使徒都是新约圣经的作者。
- 斯托得著,屈贝琴译:《论领导:圣经中的教会、福音与事奉的模式》。(台北:校园,2004),页15–16。
- John Stott, Understanding the Bibl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9), p168–170.
- 同上,p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