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
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
传福音是门徒的天职,圣经出现的劝勉不少,谨上述3处,已足够我们反思。
不以福音为耻
能不忘传福音者,就如使徒所言,他不会以福音为耻。或许,我们都不会明言自己是以福音为耻。但曾几何时,当我们在见证上没采取主动,且抱着“最好不找上我”的心态时,我们或要再领受保罗对提摩太的劝勉:“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总要按神的能力,与我为福音同受苦难。”(提后1:8)
确实的,除了怠惰外,没别的理由免去我们主动为主作见证。若长期没传福音,也许我们已身在以福音为耻的行列之中!年事渐长,近日多体会须向教会中肢体未信主的双亲传福音,或友谊探访,或专程布道,都作点努力才是。能为归信长者施洗,更是主予人的怜悯。但愿我们时时、处处都把握机会,领人归主。
没有可夸口的
传福音本是不得已,“得时不得时”也需要做(提后4:2)。今天,已不多见热心主动布道的信徒。称自己有布道恩赐者,得努力传福音;但没布道恩赐的,是否就不必传?传福音或属恩赐,但作见证却是天职。保罗作为使徒更说,本是没可夸口的!不传福音者就有祸,有天将受主审问。
只想想,自从信主以来,自己到底领了多少人归主名下,就足以令我们加把劲吧!有一天,从四方八面都见有人来环绕主宝座,盼望其中多是你我带来、献主面前的果子啊!
福音是神的恩惠
“行完主路程,成就其职事,恩证主福音”是伟大使徒保罗的心语,是否也是我们的心语?“只有一生,很快过去;为基督成就的,却能长存。”(Only one life, and it'll soon be past, only what's done for Christ will last.)近日读到环球福音会创办人施达德此名句,心也有所感触。神的福音是他对罪人的恩惠,终我们有限人生,也说不完他的大爱。我们当努力把握机会传福音,无论你是牧者、执事领袖,甚至神学教授,都没例外。
福音是神的恩惠,也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