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为一般人所常犯。在撒母耳记上21:10–15中,大卫曾以为逃到迦特王那里可保安全,殊不知迦特王的回应非大卫所预期,以至于大卫只好以装疯卖傻之姿来解除危机。诗篇34篇中的义人会受难、被恨恶,其中也不乏人的误判与不察所导致。我们常以为“放纵私欲”是指醉生梦死与堕落沉沦,其实“太快下判语”也是一种放纵私欲。你我“自以为是的判断”,其实是不够绝对正义的。比方说法官的“心证”若是已认定被告有罪,则法官的所有意念与解读都将朝向判其有罪的方向推进。
约书亚记22:10–20也是一段误判的故事。吕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到了迦南地的约旦河一带地方,就在约旦河那里筑了一座坛,一座高大壮观的坛,目的是要防止其子孙忘记这信仰,希望透过醒目的记号来提醒后代子孙。但河西的以色列人却误判了,他们以为两个半支派的人要拜偶像,离弃神。还好他们做对了一件事,就是差遣支派的领袖们前往告诫与责备。虽然这些领袖们仍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但总比冲动挥军以致造成憾事的好。因此,慢一点下判语,多方了解后下判语,才是另类不放纵私欲的正确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