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多人看重“权柄”,也努力追求权柄。当然我们不谈世俗所追求的权力欲望,但是当我们想到基督徒的权柄,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属灵的权柄”的时候,就值得来谈一谈。有一些北美的传道人,他们自称有权柄,是神的仆人,要叫信徒听从顺服他,更夸张的是要求信徒购买私人飞机,方便他们四处旅行讲道,这是否太过份?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其实,我们应该检验两个问题:权柄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有人热衷追求权柄?但也真的有许多人在权柄中迷失自己。
在16世纪时天主教神学里,主教有很大的权柄,可以革除任何人的教籍,就算是国王,如果不顺服主教的话,主教仍然可以革除国王的教籍。当时的皇帝和主教常常是勾心斗角,自然也有许多的腐败。但是,如果我们回到圣经,应该是可以准确的来认识“权柄”的意义。耶稣在马太福音谈到:“……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原来的意思是:你在地上所捆绑的,是在天上“已经”被捆绑,你在地上所释放的,是在天上“已经”被释放,而不是说今天我决定奉主的名去随意的捆绑这个或是那个,所以神在天上也赶快配合我来捆绑。相反的,是在天上所捆绑或释放的,使我有权柄宣告,他在地上也被捆绑或释放。
如果从福音的角度看,因着恩典,藉着耶稣基督,罪人可以成为义人,得着福音。我们宣告律法,但也要宣告福音,没有律法,就没有福音,所以教会的权柄不是争谁应该听谁的,也不是企图用权柄挟制人,而是应该带着权柄宣告赦罪的福音。当我们宣讲神恩惠的福音,赦罪的福音,这都是带着权柄的。马丁路德说:我们每一次讲道,都要直接或是间接的讲福音、传福音、宣扬福音,而且要很权威的讲耶稣的律法与福音。我们应该更开心的多使用传讲福音的权柄。无论是传道人,或是一些事奉主的工人,我们代表了神的权柄,神的道也包含了律法和福音,所以我们须要很小心地分辨、判断,也知道我们行使权柄的范围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