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偏见的人,生活肯定不快乐,因为他们的性格特征阻碍了与人建立关系。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偏见可以是从学习或经验得来。一个3岁的小孩,在缺乏整全的分析和认知能力之下,受到父母的熏陶和教导所影响,很容易会产生偏见。人有偏见,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以下是造成偏见的一些原因。
一、错误的观念
1. 认为文化风俗和传统习惯是神圣的。实际上,因着人的软弱、时代的改变,很多文化传统已不再完美了。在现今迅速变化的世界,好些文化风俗和传统习惯,都不能坚固地守着。举例说,中秋节是家家户户庆团圆的日子,可是,随着城乡生活模式的改变,远在外地工作的人,很难一下子赶回家团圆。若抱着不变的态度来面对社会的改变,只会带来生活的不快乐和更多的遗憾。
2. 认为不同群体要和谐相处,所需要的改变,完全应该由一方去承担。实际上,建立关系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达成的。
3. 认为只是一些特定的人群有偏见。实际上,每个人都可能有偏见。当人只看到别人需要改变,却不觉得自己也要改变配合,这才是偏见的所在。
4. 认为神所造的人,各方面都和自己差不多,只不过是人数多少而已。实际上,神所造的人,有着不同的种族、国家,也有着不同的肤色和语言。人要认识神的创造,才晓得宇宙是多么的广阔浩大。另一方面,可能因为没有接触太多资讯和知识,人只生活在自己的圈圈里,只用自己的眼光来看世界,就容易出现偏见的问题。
5. 认为靠自己的努力,能够改变不好的态度。实际上,只有依靠神,让神在人里面动工,人才能够像基督那样对待别人。人若觉得有能力控制自己如何待人,或者有能力来改变自己,这看法本身已经是偏见。这偏见是人自视过高,对自己的认识也不足。偏见可以说是来自人的情感和认知要素,特别人在情感方面是很主观的。
二、归咎于人
1. 思想负面的人容易没意识地把一些不好的想法、感受或品格,都归咎于别人。
2. 偏见是指向别人;有偏见的人总会指责别人犯错,却没留意自己也会犯错。
3. 因着自我价值和安全感这两种需要,让人的内心出现争扎。人在自我价值高低中争扎,让人感到自卑,要寻求别人认同,更会自视过高,利用权利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安全感的争扎,让人感到孤独、渴求别人的爱、不肯承认错误,甚至会找替罪羔羊来保护自己。
文章参考:琼・亨特著。张宇栋等译。《得胜:摆脱负面情绪的捆绑》,心灵希望丛书。海口:海南,2010。
欢迎来信辅导部cc@liangyou.net,回应讨论话题。学员如需要接受辅导服务,请填写在良院网站的“表格下载区”的“辅导申请表格”,辅导部会按着个别情况和需要,安排电话约谈时间。